扶貧幫困資金一分都不能少,嵊州市這16名幹部失責實在不應該 ~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是我國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惠民政策。該制度的補助對象是低保戶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其中的每一分資金都需用在刀刃上。然而,在嵊州市,兩項補貼的發放卻出現了狀況……

今年5月份,嵊州市審計局實施市殘聯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時,發現市殘聯向13名已死亡殘疾人和1名戶籍已遷出的殘疾人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嵊州市審計局對該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各鄉鎮(街道)對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兩項補貼初審不嚴謹;市殘聯審核不仔細且未建立動態管理;市民政局審定不仔細、殯葬系統管理有漏洞。針對以上問題,該局及時將問題線索移送嵊州市紀委監委。

嵊州市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對上述問題中的失職情況進行了調查。2018年9月,市紀委監委發佈了《關於對違規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問題進行責任追究的通報》,對7個鄉鎮(街道)、市殘聯、市民政局的16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追責。涉及的16名相關人員中,12人被認定負有直接責任,2人被認定負有一定責任,2人被認定負有領導責任。涉及違規發放的兩項補貼款共計4.49萬元已全部追回。

該市當前違規發放的數額雖然不大,但若不及時查處,將造成大量補助資金流失,嚴重影響困難殘疾人及重度殘疾人的切身利益。上述16名相關人員身居其位卻沒有履好職、盡好責,最終被通報追責,實在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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