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豆芽」的故事

(通訊員 王小慧)話語幽默,滿臉笑容,戴著眼鏡,頭髮稀疏,是陳宇林給人的第一印象。1988年11月沙洋縣檢察院建院就加入,從青春少年到華髮早生,他和檢察院一路相伴前行,見證的彼此的坎坷和成長,留下一路正義之聲。

30年,他在檢察工作崗位上恪盡職守,兢兢業業,用自己的青春和實際行動忠誠地履行著法律賦予人民檢察官的神聖職責和崇高使命,譜寫了一副平凡而不失美麗的畫卷。

30年,別人對他的稱呼也由小陳變為了老陳,老陳辦理的各類案件千千萬萬,也算是見慣了各種離奇荒謬,但問起讓他最難忘的案件,卻是一盤豆芽……

2014年元旦,難得清閒的老陳主動提出幫妻子去買菜。步入菜市場,卻發現自己愛吃的豆芽從菜攤上消失不見了。二十餘年的檢察工作生涯養成了他敏銳的思考習慣,滿腹疑問的他,通過與攤主閒談得知:在沙洋生產批發銷售豆芽的被工商行政機關查封了。“咦?查封?為什麼被查封?”攤主搖頭表示不知道更多。

拎著菜回家,一路上老陳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靜,“這其中有沒有涉及刑事犯罪?”正在做飯的妻子,聽到老陳一直在嘀嘀咕咕,笑罵道:“難得買一次菜,怎麼還魔障了?哪來那麼多犯罪來犯罪去的?這段時間連著加班,放假就好好休息休息。”因為工作,常常忽略家庭,聽到妻子的指責老陳愧疚的點點頭,連忙幫著妻子張羅午飯。

趁著妻子午休,老陳拿起電話向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瞭解得知:2013年12月30日,沙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聯合執法,發現有四人使用8904豆芽生長液(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等成分)、多效靈及防腐消毒劑等生產豆芽,現場查扣黃豆芽、綠豆芽近600kg以及綠豆芽生長液、黃豆芽生長劑等物品。

行政機關認為:這四人多年來一直使用8904豆芽生長液、多效靈和防腐消毒劑等用於生產黃豆芽、綠豆芽。對於國家質監總局、衛生部2011年發佈公告,明令禁止使用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等成分產品作為食品添加劑,但四人對此禁令並不知曉。有鑑於此,行政機關沒有將該案移送沙洋縣公安局查處。

放下電話老陳沉思許久,他並不認同這個觀點,他認為:相關職能部門對2011年發佈的禁止公告進行多次宣傳,且作為食品的生產銷售者,對食品的安全負有特殊的安全保障義務,對生產銷售食品所涉及的法律法規應當有透徹的瞭解。四人在生產銷售豆芽過程中,不僅未對使用的添加劑進行甄別,對添加劑是否具有毒害性持放任態度,其行為已經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應當監督行政機關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假期一結束,在報經檢察長同意後,縣檢察院及時啟動了監督行政移送程序……

2014年元月27日,在老陳的監督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將該案四人移送縣公安局立案,鑑於該案涉及食品安全,影響大,社會關注度高,在偵查階段,公安部將該案作為部督案件加以督辦,最高人民檢察院亦將該案列為跟蹤監督案件,對該案的偵查、公訴和審判進行跟蹤監督,確保該案能夠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老陳介入公安機關引導偵查,深入辦案一線,檢警配合從源頭上打擊不合格豆芽生長液的生產者和銷售者。辦案不是目的,規範行政執法部門嚴格執法才是監督工作的終極目標。老陳又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提出了檢察建議,建議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全縣所有食品生產企業從“豆芽生長液”到“瘦肉精”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不留安全死角。經院領導同意後,在宣傳部門配合下利用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通過舉報宣傳週等平臺,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檢察機關職能,尤其是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職能,如立案監督職能、瀆職案件的查處等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經營者、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意識,使無根豆芽等不安全食品從沙洋縣菜市場以及各超市銷聲匿跡……

幾個月後,消失的豆芽又重新回到了菜市場,老陳仍是忙於工作都在食堂就餐很少回家吃飯。這天,妻子打來電話,說是有特別重要的事情,讓他無論如何一定回家吃晚飯。

下班後,老陳急匆匆趕回家,一推開門,餐桌上可口的飯菜已經擺好,妻子笑盈盈的站在廚房門口望著他。“這是唱的哪一齣?”“你猜,我這是有驚喜給你唄!”妻子轉身,從廚房端出一盤豆芽,放在餐桌上,“前段時間,你整天忙忙碌碌,還念念叨叨豆芽菜,這好不容易菜場有賣,我就給你買回來了,你嚐嚐好吃不?”老陳樂呵呵的說:“這個豆芽肯定是安全無毒的,絕對好吃,放心吃!”妻子坐下笑眯眯給老陳夾了一筷子豆芽說:“你這工作還真挺有意義,一盤豆芽菜關乎千萬家,食品安全最重要,這事你做得對!”

燈光下,妻子的認可讓老陳特別舒心,為了千萬家的舒心,自己小小的努力一下多麼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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