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布焦化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近日,河北發佈《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標準》。該標準是國內首個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標準,將於2019年1月1日實施。《標準》規定:現有企業自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新建企業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執行。

河北發佈焦化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據瞭解,《標準》制定了嚴格的排放限值,加強了對焦化各工序顆粒物排放的控制,規定顆粒物的超低排放限值均為10 毫克/立方米,對焦爐煙氣實施超低排放控制,在基準含氧量8%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為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30毫克/立方米。

據河北省環保廳科技與對外合作處副處長李紅彥介紹,《標準》規定的排放限值低於國家《煉焦化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中的規定值,特別排放限值標準達到了國內外現行標準的最嚴水平。《標準》實施後,河北全省焦化行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減比例分別為23.0%、56.7%、59.1%。

李紅彥建議,焦化企業可通過更換布袋和濾料、加強管理,將顆粒物排放濃度控制在10毫克/立方米以下;可採用溼法或半乾法脫硫去除二氧化硫,特別是溼法脫硫去除效率可達95%,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可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

據介紹,目前焦化企業採用煙氣再循環裝置+中低溫SCR工藝(或活性炭協同治理工藝),可將氮氧化物控制在150毫克/立方米以下。要將焦爐煙氣氮氧化物控制在130毫克/立方米以下,達到本標準的要求,企業需進行技術改造,通過提升焦爐煙氣溫度、增加催化劑層數等實現達標排放。

截至目前,河北焦化行業需超低排放改造項目92個,除停產7個項目外,已開展前期工作的1個、在建45個、竣工調試25個、已完成14個。(趙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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