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11月13日將與富貴鳥實控人林和平「對簿公

国泰君安:11月13日将与富贵鸟实控人林和平“对簿公

新京報訊(記者周紅豔)11月2日晚間,曾有“一代鞋王”之稱的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後簡稱“富貴鳥”)發佈了最新的海外監管公告,披露了該公司債券受託人國泰君安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事項的最新進展。

資料顯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4日,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富貴鳥股份”、“富貴鳥”)成功發行8億元2014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4富貴鳥”、“本期債券”)。發行人已於2016年4月22日、2017年4月24日分別兌付了本期債券第一個和第二個付息年度的利息;發行人未能按期於2018年4月23日兌付本期債券的回售本金65206.80萬元和第三個付息年度利息5040萬元,本期債券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國泰君安方面認為,本期債券發行人董事長林和平先生為本期債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而後,經國泰君安申請,泉州中院已於2018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並同時指定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而針對有關於國泰君安要求富貴鳥實際控制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案,富貴鳥方面表示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於 2018 年10月23日發出的相關傳票,案件將於2018年11月13日下午14:00在上海金融法院開庭。國泰君安方面將做好訴訟準備。

新京報記者周紅豔 校對何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