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後車超前車提示前車車主小孩有危險,而引發交通事故,但救了小孩,結局會怎樣?

亂了節奏的節奏


這類問題總是會給我們帶來困惑,遇到這種情況,不聞不問,孩子可能會有生命危險,插手干預了,也可能導致交通事故而帶來嚴重的損害,雖然說兩害相權取其輕,但危急關頭,很難做出抉擇的,只能看個人的正義感和理智怎麼做抉擇了。

兩年前我在高速上開車的時候,一輛麵包車突然超過來,對方副駕的人搖下車窗大聲向我呼喊,折騰了半天,才讓我意識到,我的後輪胎沒氣了,如果繼續行駛,隨時可能出現交通事故,幸虧對方的細心,發現了我車子的問題,冒著超速的危險追上我給我提示,好讓我及時的靠邊處理,排除安全隱患,對於這種行為,我真的特別感激,只可惜沒有機會給對方說一聲感謝!

說回到題主的提出的這個問題,一旦引發交通事故,交警也只能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交通法規的原則來定責,有可能做善事的車輛要承擔主責,至於被救援的車主是否有感恩之心,主動提出來共擔或者獨自承擔事故責任,那真是要看個人素質和意願了。

但是,我相信絕大多數車主在路上跑,看到別人有生命危險,是不會置之不理的,畢竟,生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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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寶爸爸聊育兒


個人覺得還是通過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比較踏實。別到時事後搞出什麼事情來,做好事也要考慮自身安全先,才有機會救人。


潮粵


通過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至於做好事未必會有好結果,如果是我會毫不猶豫的預判好行車安全的同時及時提醒前邊的車,生命是最最重要的,更不可能看到他人有危險卻視而不見。


手機用戶52345607980


我覺得視情況而定吧


堯堯看娛樂


法律不在乎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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