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叫隆美爾服毒自盡,隆美爾爲什麼不反抗?

史裡有料


因為隆美爾別無選擇,只能以自己的死,換取家人的安全。希特勒當時開出的條件是,如果隆美爾自殺:1,保證他的夫人、兒子和其他親屬的安全,特別是隆美爾夫人將繼續享受元帥夫人的待遇;2,保證隆美爾的參謀人員不被清理;3,保證給予隆美爾國葬待遇。

據接近隆美爾的人稱,戰爭後期,隆美爾認為德國應該儘快結束戰爭,希特勒也早已失去了擔任德國領袖的資格。但是,作為正統的職業軍人,隆美爾反對一切形式的暗殺。暗殺不但不是光明正大的作派,許多人還會因此而白白犧牲掉性命。

不止一次,隆美爾敦促希特勒和盟軍談判。7月15日,隆美爾寫信給希特勒稱,這是與盟國結束對立狀態的最後機會,要求他毫不拖延地儘快尋求和平方案。7月17日,隆美爾在視察大西洋壁壘時,被美軍飛機炸中嚴重受傷,在醫院搶救過來後回家養傷。

7月20日,刺殺希特勒的陰謀失敗後,納粹在黨內、軍內、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大清洗、大搜捕、大屠殺。在刑訊逼供之下,有參與策劃7.20事件的軍官,供出了隆美爾的名字。稱刺殺成功後,將推舉隆美爾將擔任德國新的領導人。

9月27日,馬丁·鮑曼向希特勒提交了一份報告,稱不止一個消息來源,證實了隆美爾與7.20事件有關。有研究者認為,是希姆萊和鮑曼聯手陷害了隆美爾。雖然反對希特勒的團體,希望隆美爾成為他們的領袖,但被隆美爾拒絕。

希特勒一直對隆美爾欣賞有加,對他的犯顏直諫和不服從命令,從來沒有真正追究過。同時,希特勒也深知鮑曼和希姆萊,不相信隆美爾會捲入刺殺自己的陰謀。因此,希特勒才派出特使,帶去口信,令隆美爾服毒自盡,而不是抓捕他、拷打他、最後槍斃他。

隆美爾聽完希特勒特使的轉述,沉默片刻,回到臥室穿上元帥服,帶上元帥杖,和夫人進行了簡短的告別,便隨特使上了車。車子駛到不遠處的小樹林裡,隆美爾下車接過副官遞過來的氰化物藥丸吞下。幾分鐘後,隆美爾夫人接到電話,稱她的丈夫已故去。

納粹官方對外稱,隆美爾因傷病復發,死在家中,併為隆美爾舉行了國葬典禮。連代表希特勒去主持隆美爾葬禮的倫德施泰特,都信以為真。盟軍的情報機構,同樣被這些假象矇騙,以為隆美爾真的死於傷病不治。

希特勒不但同意了隆美爾在自己家鄉烏爾姆舉行葬禮的要求,還帶去了高度讚揚隆美爾的親筆信,為他舉行了國葬,特命倫德施泰特前往主持。德國的媒體,刊登了希特勒致隆美爾夫人的慰問信,和大量隆美爾葬禮的照片。


世界真的很大


在希特勒派人通知隆美爾讓其自己主動自殺的命令時,隆美爾並沒有在前線,而是在自己的家裡養傷,他的身邊只有三個人,他的妻子、兒子以及一名上尉副官,而他的住宅早已經被幾十名荷槍實彈的秘密警察包圍了,他們得到了命令,只要隆美爾反抗,他們會毫不猶豫的開槍打死隆美爾以及他的家人。

根據隆美爾的兒子曼弗雷德的回憶,提到了他的父親隆美爾在最後的時刻同他的對話:



隆美爾:“這座房子已經被包圍圈希特勒指控我犯了賣國的重罪。總算是他的好意,念在我在非洲的戰功,已經准許我服毒自盡。假使我接受了,他們不會牽連到我的家庭,就是指你而言。他們也不會加害我的屬下”

曼弗雷德:“難道我們不能自衛?”

隆美爾:“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寧願一個人死,也不要讓大家在亂槍中喪命,而且我們也沒有充足的彈藥”。



對於隆美爾而言,無論是處於軍人的角度還是男人的角度考慮,他都必須不能反抗。堂堂的德國陸軍元帥死在這幫罪惡的秘密警察手裡無疑是恥辱的,還不如自己終結自己的生命。最關鍵的還是隆美爾不願意將此事鬧大,不然死的將不止是他的家人。他的反抗會讓他的“叛國罪”徹底坐定,他的那些屬下也會遭到牽連,這無疑是隆美爾不願意看到的。


小小狼王


隆美爾是二戰時期德國的著名將領,有“沙漠之狐”的稱號,希特勒之所以要殺隆美爾是因為隆美爾捲入了刺殺希特勒的事件中去,有人就有疑問,希特勒不是在德國一呼百應嗎?怎麼還有人要刺殺他?



事實上,在希特勒上臺時,雖然幾乎所有的德國人都支持希特勒,但是仍然有部分清醒者,看出了希特勒要是這麼弄下去,德國可能會遭遇滅頂之災,因此也反對希特勒打仗,但是因為當時相當多的德國人想要復仇,因此聽不進其它什麼意見,一股腦兒的相信自己的元首,所以反對者又不敢明目張膽,後來隨著戰爭越打越久,戰事對德國越發不利,針對希特勒的刺殺也越來越多。



隆美爾和希特勒的關係是下級對上級,而不是國內對國外,兵權在希特勒的手中,而且許多基層士兵對希特勒極為效忠,他拿什麼和希特勒鬥,他又不能撒豆成兵,沒有軍隊,沒有後勤補給,他無法和德國的精神支柱打仗,從大了講,戰爭可以沒有隆美爾,但是德國不能沒有希特勒,他是這個國家的精神信仰。



如果隆美爾反抗,等待他的,將是最嚴厲的懲罰,包括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僚屬,他不能拉他們陪葬,而且自己對於德國是有戰功的,如果外界知道自己是被希特勒賜死,那麼一定會動搖德軍決心和勇氣,為了保持軍隊的作戰能力,穩定國內局勢,隆美爾選擇了自殺了結自己,德國因此失去了一個戰爭天才。


軍事一點通


僥倖逃過會議室炸彈襲擊以後,希特勒展開了瘋狂的報復,因為本事件而被處死的人員數目龐大,隆美爾也被牽涉其中。平心而論,希特勒對於隆美爾的處理方式還是比較寬容的,只是勒令其自殺,並且保證以國葬的形式給予禮遇。這種處理方式首先是要保住納粹德國的顏面,同時也是因為隆美爾的忠誠和戰功。

至於隆美爾不反抗的原因,綜合分析主要是以下三點。

一,整體而言,拋開意識形態以及正義與否等客觀因素不談,隆美爾對於希特勒還是忠誠的,捲入謀殺事件不管屬於被動還是冤屈,隆美爾都已經接受了現實。

二,隆美爾的軍權都是希特勒賦予的,他沒有自己的直屬部隊也調不動兵力,也就是說沒有反抗的資本。

三,最重要的是,希特勒提出的條件可以讓隆美爾保住軍人的榮譽以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隆美爾最終還是選擇了不反抗。



民間公益踐行者陳忠銘


隆美爾根本沒必要反抗了。當時房子已經被包圍。

曼弗雷德曾經問他父親難道就不能反抗嘛,隆美爾如此回答道——“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寧可一個人死,而不要讓大家在亂槍之下喪命。而且,我們也沒有充足的彈藥。”

而且希特勒給予隆美爾的選擇也是絕對命中他的要害。如果隆美爾選擇服毒自盡,那麼希特勒就對外宣稱他是中風不治身亡的,同時還為其舉行隆重的國葬,也不會像對待其他女武神事件的牽連者那樣牽涉到隆美爾的家庭,同時也不會加害他的僚屬。

而如果隆美爾反抗,事情就十分惡劣了,像他這樣德高望重的元帥都這樣做的話,恐怕對德國軍民繼續戰爭的信心會造成沉重打擊。所以隆美爾相信只要服從希特勒的安排,希特勒就不會選擇把事情鬧大,而後來的事實果然如此。


英雄末路,隆美爾是個悲劇式的英雄,他最終以這樣的方式保護了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作為一個光榮的父親而死去。


大唐安西節度使


1944年7月17日,陸軍元帥隆美爾不得不告別了法國前線,他的座車在諾曼底遭到了盟軍飛機的掃射,身負重傷,三天後“720事件”爆發。隆美爾的頭骨、顴骨和左眼都受到嚴重的損害,從野戰醫院搶救後,當年8月轉回自己位於德國赫林根自己的家中進行療養,也就是說,這位元帥當時身邊沒有一兵一卒。



希特勒的報復已經開始,一個月後的9月7日,他的參謀長斯派達爾中將被捕,這是對隆美爾一個明確的警訊,他隨即發現自己的住宅已被黨衛隊保安處監視,從此在與15歲的兒子曼弗雷德散步時,兩個人都帶上了手槍,其實這樣做是毫無用處的。

1944年10月14日,黨衛隊直接出動五輛裝甲車和幾十名武裝黨衛隊員,公開包圍了隆美爾的住所,因為“元首”當天正式發佈命令並派來了特使,當地的黨衛隊已經得到武力配合的指示。



希姆萊的黨衛隊已經把這些細節計劃清楚了,這是他們的專業,隆美爾沒有反抗的能力和逃跑的機會。

中午時分,來自大本營的“欽差”到了,一位是希特勒的副官布格道夫將軍,一位是陸軍人事處長恩斯特將軍。他們帶來了一份證詞和一點毒藥,一點可以讓人三秒鐘即可喪命的毒藥。恩斯特中將的公開說詞是要與元帥談談“未來的職務安排問題”,要求三人進行關門談話。



很短的時間內,隆美爾就走出來通知妻子和兒子:“希特勒指控我犯了叛國大罪,鑑於我在非洲服役有功,給我一個服毒自殺的機會,那兩位將軍帶來了毒藥。如果我接受的話,對我的家庭將不會採取例行措施,我還可以得到國葬待遇。一切都準備停當了,15分鐘後你們將接到電話,說我在赴會途中因腦病發作死去了”。

一切準備停當!這就是德國人的精細。

如果隆美爾不從或反抗,首先是這種抵抗在包圍下是徒勞的,其次他將成為“叛國者”失去體面的國葬,最後是妻兒也一定被投進集中營,所以隆美爾根本沒得選擇,他只能服從安排。穿上非洲軍團的夾克,拿上元帥節杖,跟隨兩個將軍特使登車離開家中,然後在二英里外的無人處服毒身亡,死在車上。



果然15分鐘後,隆美爾的妻子接到烏爾姆陸軍醫院的電話,說陸軍元帥剛剛突發大腦栓塞“因病醫治無效逝世”,死因當然是頭部傷勢所致。

西線總司令莫德爾元帥(克魯格元帥也自殺了)隨即發表通令,宣稱隆美爾因“7月17日的重傷”不治身亡,對“我國最偉大的指揮官之一的犧牲”表示哀悼,云云,隨後希特勒和戈林分別發來唁電,把戲份演的很足,算是給隆美爾和自己都留了面子。



即便隆美爾沒有受傷,即便在他的“B集團軍群”司令部裡掌握兵權,他就可以反抗了嗎?答案也是否定的,儘管他是德軍名將,但希特勒到死都保持著對軍隊的巨大威懾力,一個調令下達隆美爾就得乖乖回國報到,根本沒有舉兵造反的可能,“720”當天柏林的兵變失敗早證明了這一點。

只要希特勒還活著,守紀律的德國士兵和宣過誓的絕大部分軍官就不會叛變,包括西線總司令克魯格(自殺)、帝國元帥戈林(被捕)、黨衛隊頭子希姆萊(撤職)等等,這些的權勢都遠大於隆美爾的人物也只能就範。



陸軍元帥倫斯德主持國葬,他站在隆美爾的靈柩前沉痛致詞:“他的心是屬於元首的!”有時候政治很搞笑,也很冷。


度度狼gg



先不說隆美爾能不能反抗,就隆美爾的過往行為和性格而言,他也不會反抗。

有些人活著是為了一己之私,有些人活著是為了英雄情結,有些人活著是為了整個族群,有些人活著是為了人類命運。


不幸的是,希特勒活著是在前三種人之間,如果非要問比重,無疑第一種居多。而從隆美爾的過往行為和最後反希特勒來看,無疑他是第二、第三種居多。

首先,他有自己的英雄情結,那就是在兵家必爭裡,自己必須打敗對手,這個時候需要調動所有屬於自己的天才見解和能力,因為他需要證明自己。


其二,他熱愛自己的國家和民族,甚至他相信了希特勒可以把日耳曼民族帶向一個至高無上的境地。隨著希特勒的瘋狂,他作為一個軍事家,已經意識到強大的德國正在走向自我毀滅。為了拯救國家和民族,他背叛了元首,準備配合革命志士謀殺希特勒,但是在矛盾與忐忑中,他未能下最後決心,以至於做了一個看客。

最後東窗事發,他知道自己既無法解釋也無法證明,而且眼見自己驕傲的祖國即將毀在這邊蠢貨手裡,既無法面對,乾脆放逐自己,果斷的接受了希特勒的賜死。



歷史證明,那是一代英雄最好的歸宿。


謝金澎


在軍迷圈和史學界,這一直都是比較有爭議的事件!

德國名將隆美爾晚年死的確實比較慘,對外公佈的是死於腦梗,其實是服毒自盡。當然明白人都很清楚,這件事件都是希特勒一手密謀策劃。

那麼希特勒為什麼要殺隆美爾呢?

隆美爾是希特勒的愛將,同時也和希特勒爭吵不斷,並多次頂撞過希特勒。希特勒對他的這個愛將是又氣又愛。1944年7月20日,德國發生震驚全國的刺殺事件,希特勒差點死於非命。希特勒當時就責成希姆萊詳細調查刺殺案詳情。在黨衛軍的嚴格審訊中(肯定動用酷刑),最終霍法克中校供出了隆美爾和克魯格元帥。希姆萊將事件調查結果添油加醋的,報告給了元首。此時的希特勒殺心已起,隆美爾難逃一劫。

那麼隆美爾為什麼不反抗呢?

首先隆美爾已經不在統兵,身邊的衛隊都沒有了。隆美爾想反抗手上也沒有部隊可以進行調動,而且希特勒對於部隊控制一直都比較嚴密。其次隆美爾如果反抗,肯定會禍及家人。相反的是,等待處理家人才不會受到波及。最後隆美爾認為希特勒會念及和他的感情,罪不致死。

最後的結果是,1944年10月14日,隆美爾元帥死於家外的車上。隨後希特勒命人為其舉辦了規格很高的國葬。一代名將,沙漠之狐,就此凋謝!

1945年4月28日,希特勒伴隨著蘇軍的炮火聲選擇了自殺。這也成為了徹底的歷史謎案。

1945年5月8日,德國選擇無條件投降,德意志第三帝國不復存在。如果真的有陰間,難以想象隆美爾和希特勒見面的場景。


刀墓手札


坎爾溫.隆美爾,出生於德國的海登海姆市。他是世界軍事史上著名的軍事家、戰術家、理論家。二戰時期,他率領德軍的裝甲軍團,橫掃北非戰場,取得了輝煌的戰績。他因此被希特勒封為德國陸軍元帥,成為希特勒麾下與曼施坦因和古德里安齊名的納粹德國三大名將。

在德軍佔領法國的戰鬥中,隆美爾威名遠揚,創造了以傷亡2000餘人而浮獲法軍97000人的戰例。在北非戰場,當意大利軍隊被英軍打得落花流水、全線潰敗時,希特勒任命隆美爾為“德國非洲軍”軍長,前往北非與英軍作戰。

在北非的二年多時間裡,隆美爾充分發揮了他的聰明才智和戰術思想,多次擊敗英軍,穩定了德軍北非戰場的形勢。希特勒為了獎勵隆美爾,破格提升他為德國陸軍元帥。由於隆美爾在北非戰場的出色表現,被世人冠以“沙漠之狐"的綽號。

隨著戰爭的不斷髮展,英國派出了傑出的將領蒙哥馬利到比非指揮英軍。而彼時,德軍由於連續作戰導致傷亡較大;彈藥和糧食也己嚴重匱乏,德國本土的供應也幾乎斷絕。這就使德寫在後來與英軍的戰鬥中,連連遭到敗績。1943年3月,隆美爾被惱怒的希特勒調回了德軍大本營。從此以後,希特勒開始漸漸地冷落了隆美爾。

隆美爾雖然崇拜希特勒也絕對服從希特勒的領導,但是他也反對希特勒對猶太人的屠殺,這也更增加了希特勒對他的冷漠和懷疑。所以,在後來德軍內部刺殺希特勒行動失敗以後,隆美爾被希特勒認定是這次刺殺行動的主謀之一。

1944年10月14日,隆美爾在希特勒的逼迫之下,服毒自盡。據說,隆美爾死前,希特勒曾找他談話。希特勒讓隆美爾採取自盡方式,那樣既能保全他的家屬,也能保證他死後的軍人的榮耀,否則,就將以判逆罪處於死刑。所以,萬般無奈,隆美爾只能服從希特勒的命令,服毒自盡了。


ZDC海納百川


隆美爾的仕途是一個由自身的聰明和才能開始,被希特勒懷疑失寵後被賜死而結束的過程。隆美爾軍旅生崖一帆風順,在當時的德國軍界威望很高,當二戰後期德國巳基本鎖定戰敗的命運之後,一部分德國中、高級軍官為了拯救德國,密謀刺殺希特勒失敗,隆美爾也牽扯其中,考慮到隆美爾在德國軍界的影響力,希特勒給了隆美爾兩種死法選擇:一是被蓋世太保逮捕,以叛國罪處決,並牽聯到其家人。二是自己結束生命,保全家人,死後為其舉行國葬。隆美爾選擇了後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