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冤控殺人,父母先後病亡,19年後兒子攜遺像再受審

帶著父母的遺像,36歲的小廖走進法院聽審,這場判決前,一家三口已經做了19年的“殺人犯”。

一家三口被冤控殺人,父母先後病亡,19年後兒子攜遺像再受審

▲小廖帶著父母遺像參加聽審

兒子被認定兇案嫌疑人,父母被控包庇、協助拋屍……19年前,唐山新集村的一起女童沉屍枯井案徹底改變了小廖一家的命運。昨日(8月9日)中午,小廖連同已故的父母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走出法院,小廖第一時間在法院門前跪拜在父母遺像前。

“爸媽,我們平反了,我們是清白的。”小廖用幾乎聽不到的哽咽聲音重複著。↓

一家三口被冤控殺人,父母先後病亡,19年後兒子攜遺像再受審

▲獲無罪宣判後,廖海軍在法院門前跪拜父母遺像

【女童沉屍枯井,小廖一夜成殺人犯】

1999年,唐山新集村,2名9歲女童被人用亂刀砍死,暴屍枯井中。警方調查時發現,小廖家中有多處血跡以及捆屍繩上帶有其DNA的毛髮,便以此為依據,認定將時年17歲的小廖認定為重大作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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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此案影響巨大,多家報社進行過報道

因為堅持屋內血跡是自己的,且不滿警方對兒子的判斷,小廖的母親與警方曾發生過口角,而後夫妻二人均被警方以涉嫌包庇和協助拋屍帶入警局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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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童屍體在枯井中被找到

在法醫和技術鑑定結果不能有力支撐小廖一家為兇犯的情況下,案件經過幾番退回重審,2003年,小廖一家還是被判有罪。小廖因涉嫌故意殺人,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他的父母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血檢鑑定引出驚人發現】

自此小廖一家的冤獄已成定局。2004年,距離案發整5年,小廖的父母先刑滿釋放。作為父母,他們出獄後第一件事就是為兒子申訴。

經過對原審卷宗的查詢,他們發現一個令人震驚的情況——警方曾在他們家提取的血跡,經公安部的比對不是被害人,而是小廖母親自己的!

可就是如此大的一個證據漏洞下,為了給小廖固定證據,警方另找了一家鑑定機構重驗,結論最終出現了這樣一段似是而非的認定:送檢血液不排除混有被害人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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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的鑑定書

【母親為申訴常年流離失所】

這一結果更加堅定了小廖父母的申訴決心。而後,夫妻倆將所有精力和財力都花在了聘請律師和申訴上。

申訴有了些許起色。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撤銷原判和再審的裁定。次年,被關了多年的小廖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走出看守所,獲得了暫時的自由,而後父子倆在家門口留下了一張珍貴的合影。然而也是在那一年,小廖的父親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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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廖父子合影

小廖的無罪之身依然沒有被法院認可,小廖雖然不在監獄,卻也無法與其他人享受同等的公民權利。

父親去世後,小廖的母親成為了唯一幫助兒子申訴的希望。為了給兒子申訴,才小學二年級就輟學的母親奔走各地,睡大街、冬天睡火車站是家常便飯,餓了就吃饅頭和鹹菜,平日裡靠撿瓶子維持著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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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廖和病中的母親

因積勞成疾,小廖的母親患上肝病,最終轉化為肝硬化。今年7月16日,也就是法院下達無罪宣判的前25天,她因搶救無效去世。

【小廖:沒有什麼可開心的】

儘管陰陽相隔的一家人如今都恢復了自由身,但小廖表示,自己最好的時光都耗在了這件事上,始終為他操心的父母也沒有等到活著聽審的一天,“沒有什麼可開心的”,因為“家破人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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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當日小廖與律師合影,中間為小廖

不過,宣判無罪終究還是一個新的起點。如今小廖離開了自己的家鄉,在一家洗衣店做著普通的工作,下一步準備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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