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懷孕後,老闆不讓她去上班,女子:還說給20萬讓我把孩子打掉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的女性們都比較獨立,紛紛開始跨入的職場。但是職場對女性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一些偏見,因為女性有一段國家規定的產假,會對公司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很多公司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會關注感情問題。而郭女士就在懷孕之後,遭遇了不公平待遇,甚至對方還說要給郭女士20萬,讓她把孩子給打掉。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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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今年三十七歲了,現在是一家公司的副總,平常郭女士上班認真。但是自從郭女士懷孕之後,公司就不讓他繼續去工作了。而且並不是終止合同,按照合同上算,如果公司方違約的話,應當賠給郭女士5萬元。但老闆卻是直接讓郭女士不要再去工作了,直接回去養胎。那麼,在懷孕期間的工資不僅不予支付,而且違約金對方也不打算賠。這讓郭女士很是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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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說:自己進入這家公司已經有大半年了,現在是公司的副總。而自己跟公司的老闆劉總是情侶的關係,自己肚子裡的這個孩子就是他的。可是在懷孕之後才知道原來劉總是有家庭的,甚至還有一個16歲的兒子。之前自己一直被矇在鼓裡,因為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老家生活。自己跟他在一起之後,就住進了劉總的家裡,而且每次不管是應酬還是出去見朋友,他都會帶著自己。

郭女士在得知劉總有家室之後,跟對方大吵了一架,並且提出了分手。然而才分手沒多久,郭女士就發現自己已經有了身孕。所以,劉女士就將自己懷孕的消息告訴了劉總,沒想到劉總知道後的第一反應就是讓他回去養胎,以後不要再來公司了,肚子慢慢變大的話影響不好,而且兩人已經分手了,這件事情還需要好好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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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郭女士才在家中呆了幾天,就接到了劉總的電話。劉總對她說:自己是有家室的,跟他不可能有結果,所以給她10萬,讓她把孩子給打掉。而且他的老婆已經知道郭女士懷孕的事情了。郭女士火冒三丈,沒想到自己等了這麼久,竟然是這麼一個處理結果,於是跟劉總髮生了爭執,對方直接將郭女士給拉黑了。

後來兩人經過共同好友的協調,才決定好好的商量一下,郭女士表示對方有家庭,肯定也不會想跟她有結果。但是孩子自己是不會打的,只要對方把工資補償給自己,這件事情就一筆勾銷,孩子生下來的話就由自己撫養,畢竟是一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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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覺得郭女士的做法是對的,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不管大人做了什麼事情,也不應該由孩子來承擔。這件事情。也希望能夠給女生們提個醒,在職場中存在很多潛規則,或者是不公平的行為。但是一定要腳踏實地的去做,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走捷徑的話,總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如果遇上不負責任的人,那麼就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還是應該靠自身的努力,慢慢的往上爬,總會拼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的。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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