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
駕駛二輪車時請勿違法加裝遮陽傘、擋風被。
天冷了大家都知道要加被子
但是這床“被子”千萬別加
隨著天氣不斷變冷
路上的電動車大軍
開始披上了“擋風被”
部分車主甚至反穿外套
蜀黍在路上看到的場景
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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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九款明確規定:加裝遮陽遮雨、電瓶、高音喇叭等影響交通安全裝置的,強制拆除、收繳非法裝置,並處五十元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對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物明確規定:由於其不屬於電動車出廠自帶配件,可視作加載物品,加裝防寒擋風被電動車顯然違法這一規定。
《贛州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十一款明確規定:禁止加裝遮陽遮雨、電瓶、高音喇叭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擋風被不屬於電動車出廠時裝在電動車上的自帶配件,可視作加裝的物品。
、
除了違法
在電動車上加裝擋風被
也存在很多安全隱患
極易傷身
“擋風被”潛藏的安全隱患
影響手部活動
反穿衣或穿上擋風被時,整個手臂尤其是手肘處在用力時會遇到衣物阻礙,影響手部操作的靈活性,降低了騎車人對車輛平衡的掌控能力。
無法自我保護
電動自行車車速快,當緊急剎車時,很容易傾斜倒地,如果雙手是裹在厚厚的衣服或擋風被內無法及時伸出,騎車人很可能直接摔在地上造成傷害。
容易被捲入車輪內
許多人為了保暖,會選擇比較寬大的衣服、擋風被,這樣一來,騎車時雖然袖子穿好了,但下半部分搭在腿上,
很容易捲入車輪內,影響行駛,造成事故。為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廣大群眾出行安全,近日,贛縣區公安交管大隊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採取嚴管、嚴糾、嚴查、嚴處措施,深入開展轄區電動車、摩托車違法加裝改裝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整治期間民警堅持對違法駕駛人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督促二輪車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對查處到的違法車輛指出違法事實的同時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勒令當場消除安全隱患。
對違法加裝改裝的擋風被予以依法收,集中銷燬,讓二輪車駕駛員自覺養成安全、文明的駕駛習慣,有效改善了轄區道路通行秩序。
今後贛縣交警也將重點治理兩輪車交通違法亂象問題,加大不戴頭盔、超員載人、加裝改裝等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嚴管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出行的生命財產安全。
贛縣交警在此提醒
騎車保暖時
應該戴安全頭盔
可以使用護耳、護膝
不要把手套套在車把手上
上身防風禦寒應正常穿衣
千萬勿將衣服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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