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母親分她二十萬,婆婆想用錢給小叔子買房,回婆婆十個字

琳琳今年二十六歲和老公張強是高中同學,在高中畢業後兩人都沒有上大學,而是一起出去打工了。因為是同學顯得格外的親近,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在相處,一年後兩人就準備結婚了,因為琳琳和老公家都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雙方家長經過商量後決定琳琳家不要彩禮,同時也不給女兒陪嫁。就因為這個原因,婆婆整天在村裡炫耀說一下說自己兒子沒有花一分錢就把兒媳婦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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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就跟公婆還有小叔子住一起,平時琳琳就在村裡的麵粉廠打工,回家後還要給一家人做飯。張強心疼自己的老婆,不想讓她這麼累,希望母親能幫自己的媳婦。誰知母親開口就說:我們家娶的是兒媳,不是千金小姐,不願意做就走。張強見無法說通自己的母親,就每天下班主動幫媳婦兒承擔一點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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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強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想著買一套房子搬出去,可是現在她們的存款根本就不夠買一套房,經過商量後決定琳琳回家跟父母借一點錢張強也跟父母借十萬塊錢,但是我老公那裡。可是公婆卻不願意借,還罵了老公一頓。因此張強更加堅定了要買房的事情。兩年後夫妻倆差不多攢夠了十萬塊錢,加上琳琳孃家的拆遷,母親分了琳琳30萬,這樣兩人買房的錢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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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兩人都沒有想到剛把錢拿到手,婆婆就上門了,還特意帶了一點水果。聊了一會後婆婆說,你家大姑給你小叔子介紹對象,但是人家要求在城裡買個房子,你看聽說你們要買房子,不如就把這個錢先給你小叔子買房,以後他們會還你的。琳琳當時就拒絕了,自己跟老公辛辛苦苦攢的錢憑什麼給小叔子。婆婆看琳琳半天沒有回覆,臉上掛不住了。說琳琳根本就沒有拿他們當一家人。琳琳當時就回:我那是你兒子,不是我的兒子。老公在一旁也跟婆婆說:媽,你太過分了,這錢是我們倆辛辛苦苦掙的,憑什麼要給弟弟。弟弟要結婚就讓他自己賺錢憑什麼拿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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