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碼7號
陳雲強
2018年11月3日19時21分,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導致15人死亡,45人受傷。面對慘不忍睹畫面,讓人不僅驚訝萬分,這是怎麼了?剛剛過去的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特大事故,已經讓我們夠沉重了。由於我本人自小生活就在甘肅,對蘭州較為熟悉,所以昨晚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我就非常關注,跟蹤相關報道。
首先,第一時間我在想,做為當地管理部門對此危險路段是如何管理的?我專門查詢相關資料,果然找到了一篇關於此路段安全隱患比較詳細的報道。
《蘭州日報》曾於2013年11月11日就有過報道——甘肅:蘭臨高速形成17公里“危險地帶”。大致內容如下:據統計,自2004年12月底開通至2013年6月,蘭臨高速新七道梁長下坡路段共有240輛車輛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傷。其中失控車輛衝入蘭州市區引發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傷。僅僅2012年,長下坡路段共發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由於蘭臨高速新七道梁隧道北口往蘭州方向17公里為連續下坡、多彎道路段,重型貨車極易因剎車失靈而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該路段一直是管控重中之重,是公安部和省級重點治理危險路段。為此,在2005年8月就專門派警力長期駐守,對重型大型貨車、客運車輛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逐車登記檢查、發放警示卡,進行路況提示。甚至公安部專家組也多次對七道梁長下坡路段隱患治理調研指導。此外,每逢節假日、特殊天氣也可以看到該路段始終出現在提示信息中……可以看到2004年底開通後,相關管理部門對此路段的管理不可謂不重視。
其次,再來看出事路段及收費站的安全防護是否到位。雖很久以前跑過,但還是找到了詳細資料。G75蘭海高速該路段:新七道梁隧道內(16KM至21KM),限速60KM/h,入口和隧道內設置多塊電子顯示屏,全天候顯示“大車靠右,出洞檢查”字樣,提示大貨車出隧道後靠右駛入服務車道,接受執勤民警的檢查和路況提示(七道梁隧道口設有檢查站);新七道梁隧道至蘭州南收費站(21KM至4KM)共計17公里,隧道出來就開始連續下坡,落差達550米,末段就是蘭州南收費口。此路段區間測速(小車限速100km),有五處避險車道(均設有太陽能照明燈和電視監控,直接連接監控中心)。此外,全路段共有各類提示警示牌38塊(甚至有“三擋安全,四擋危險,五檔喪命”提醒),紅藍爆閃燈提示牌12塊,仿真警察2個;在收費站2公里內每隔5米就設置一個減速帶,蘭州南收費站還專門設有兩個ETC通道和10餘米寬的應急通道。可以看到此路段對安全隱患的防護,已經武裝到了牙齒。
第三,我們再來看看這次特大事故的初步調查結果。據報道,蘭州市公安部門初查顯示,遼寧籍李豐駕駛遼AK4481號重型半掛載重牽引車,沿蘭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駛,由於李某是第一次在該路段行駛,不瞭解路況,頻繁採取制動,導致車輛制動失效。車輛失控後速度加快後,李豐也沒有找沿途避險車道,最終經17公里長下坡路段行駛至距蘭州南收費站50米處與31輛車連續相撞,導致此次特大事故發生。
至此,我想大家已經跟我一樣,基本搞清楚了此次特大事故的脈絡了。不難想象,遼AK4481大貨車在潛伏著巨大安全隱患的路段上,因操作失誤導致剎車失靈,一路狂奔中的李某驚慌失措,但卻未及時採取正確避讓補救措失。既沒有在發現車況出問題後選擇報警尋求幫助,也沒選擇路邊避險車道緊急避險,到收費站後也沒選擇基本無車的Etc車道和10多米寬的應急車道,而是選擇了前面排隊等候交費的小車,這無疑給這些無處可躲的人們帶來“滅頂之災”,可憐的15個人一下子被“意外橫貨”剝奪了寶貴的生命……這簡直是草菅人命,肇事司機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
事故教訓是慘痛深刻的,斯人已去,亡羊補牢未為晚矣。在這裡,我們不禁要問的幾個問題:
1.出事大貨車車況如何?是否嚴重超載?相關管理部門如何對此進一步加強管理?
2.肇事司機李某駕齡如何?出事前身體心理狀況如何?出隧道有否接受相關檢查和提醒?他本人在行車過程中是如何面對如此多的提示和提醒的?
3.蘭州南收費站當時為何會有如此多的車輛等候繳費?該收費站的位置如何設置更合理?
在這我要說的是:該收費站之前設在坡底的市區,曾多次被大車衝撞後才調整到現在位置。假如該收費站沒有調整過,就意味著這次事故直接發生在市區,估計造成的損失更大。
往往潛在危險行為疊加會有巨大危險產生,類似“灰犀牛”。平時不被重視時,往往產生巨大傷害,令人惋惜。總之,防患於未然,要全面汲取事故教訓,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演練,嚴格監控車輛超載,對相關路段改造,消除事故隱患,還逝去生命一個公道和安慰。誰漠視寶貴的生命,缺乏對生命的敬畏,最後受到傷害的一定是自己——
附:
1.留言區的兩條可以實施的建議,供參考:設立剎車冷卻池;設置車輛強制檢修停車區;
2.老司機的駕駛技巧(個人沒有開貨車的經驗,不知道對不對,也拿出來討論吧)
長下坡——經驗豐富駕駛員的操作:
掛低擋(嚴禁高於低四檔區) ——打開排氣剎(排氣剎高於低四檔位會大大降低減速性能) ——打開剎車水閥 給輪轂降溫。要緩下坡;嚴禁點剎控制速度,防止氣因踩剎車跟不上;防止輪轂因連續踩剎車過熱造成剎車失靈;感覺發動機轉速過高時,一腳剎車悶到發動機不熄火為止;反覆操作直至到平坦路面。
EIMICHS天堂鳥
看圖吧,13年就提出來過
排排坐吃果果13417290
完全是司機全責,作為一個蘭州人我經常從那條路走,一路上各種警示牌,減速帶,還有自救車道及車輛檢查車道,司機壓根就沒注意看,司機說自己是第一次跑這條路,第一次跑難道不應該多注意路況和警示標誌嗎,只能說司機屬於翫忽職守,不要老把責任推到路上和收費站, 314 317那麼難走的路,照樣好多半掛車安全通過,這條路一天下來的半掛車多了去了,基本都是安全通過的,所以不要找別的原因來掩飾司機應承擔的責任
TM走之
蘭州南出口的確存在很大很大的問題 收費站口子很多 但是開的就兩三個 而且快到收費站的那一截 路特別窄 所以我覺得責任不能怪大車司機 為什麼就開兩三個出口 為什麼如此長的下大坡距離 出了事就把所有的責任全部怪到大車司機身上 這是一貫的做法 捫心自問
立正哈腰叫_石總40723132
二、責任主體
以上為客觀原因綜述,其實在高速上跑車,尤其是重型大車,駕駛員的因素也至關重要。在長下坡路段,駕駛員主動注意減檔控速,這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冬季,蘭州片區溫度接近0°,易結冰,限制制動轂淋水也是管理層面的需要。不像雲南這邊的公路,大多數可常年淋水,以保證下坡中剎車的有效性。
此外,一般情況下,高速公路上,交通工程層面設施健全的話,會設置減速帶、減速丘,波形護欄,臨時停車帶,應急避險車道等保護措施。司機正常行駛,一旦出現意外,完全可以藉助以上措施,將事故避免,或儘可能降低損失。
根據肇事車輛駕駛員自己陳述,為剎車失靈。不知道是不是疲勞駕駛?還是對路況不熟悉?竟然在收費站50米處與排隊繳費車輛碰撞!高速上,按照規範要求,都有收費站預報信息的,這些信息足以告知駕駛員有關信息,經判斷,作出減速安全行為。
倘若沒有任何預防措施,直到臨近收費站才開始減速,此事故駕駛員當負主要責任。若其車為某公司所有,責任主體應由其公司兜底。
倘若司機在看到預報信息後,採取了剎車行為,發現剎車失靈,情形也要一分為二。
一是,明知剎車失靈,仍不利用交安措施避險,甚至任由其發展蔓延(有意或無意識同理),直至收費站處肇事,則肇事車輛罪責難逃。應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剎車失靈,除了長下坡客觀因素外,大車監測站、甚至年度的車檢,都應當一定程度上追責。若有瀆職行為,當嚴懲。
一是,剎車失靈發現後,想利用交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卻苦於沒有安全保證措施,尤其是緊急避險車道,那麼這段高速在交安設計上必然存在重大缺陷,即便不考慮長下坡設計問題。此類情形,設計方、建設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此外,我還想提一點,那就是收費站管理上的責任。當收費排隊車輛過於蔓延,有的甚至影響主路交通,則勢必執行應急管控方案。
剪影視光
我認為有責任。
1,既然有那麼大的緊急車道,為何車道內沒有水坑或者砂石坑,難道讓失控車輛衝過收費站直達市區嗎?
2,出口排隊嚴重,為何不組織人力加快出口收費業務辦理效率?
3,長下坡路段至高速結束,為何不先設置減速車道規避風險,而是忽然就出現一座收費站?
4,作為省會城市主要出入口的收費站,規模太小,與其體量不符,應該重新設計重建。
宋雙進1
我們經常跑那條線。收費站責任大那麼多收費口老是開那麼一兩個難道別的收費口沒找工作人員?再有,他們交接班管你車多車少就在正常通行的那個道交接班你們不會先到其他車道收費不要讓車堵車嗎?還是國家明文規定收費站堵車超過200無條件無理由免費放行甘肅高速你做到了嗎?
浪子167386166
我建議每個高速路口收費站附近建造失控車應急坡道,蘭臨高速的應急坡道建造的多,但是,等發現車輛失控已經到收費站口了,我個人覺得距離沒個收費站的附近建造失控車應急坡道,不讓悲劇再次發生……謝謝
Hi演員
最主要的責任就是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