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交駕駛員搶方向盤的乘客該怎麼量刑?

春風化雨雨過無痕


如今的法律,早已不適應社會現實,強烈要求修訂,對謾罵、毆打駕駛員的行為建議:

未造成事故的,拘留15天,罰款5000;

造成他人受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造成他人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造成多人重大傷亡事故的,處以極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把相關法律條款寫在駕駛室邊上!

再不出重拳,慘劇還會發生!還會有無辜的人喪命!


穿著棉襖不洗澡


建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具體可根據是否造成實質性傷害進行具體類分:

1.未造成公車、乘客、行人或公共財產直接損失的,建議量刑三年以下。

2.造成上述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特大傷亡或特別嚴重財產損失的,以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罪,處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同時應對司機的有效處理進行獎勵。法律只應起到震懾和防範作用,更關鍵的是每個人底線行為以及道德水平的提升。

在歐洲,幾十年也不會出現一次類似的案例。


二十四個史


美國的公交車,司機與乘客之間設有安全門,形成獨立駕駛室,乘客根本沒法跟司機接觸。

在車上醒目的位置貼著標語:攻擊司機將入獄7年。

保護司機,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中國完全可以與國際接軌,學習:只要是攻擊司機,不管是否造成後果,均起步價判刑7年(不得減刑),封頂死刑立即執行(不得緩刑)!




碗你洗我洗都是一碼事


現在對搶奪方向盤等在交通工具上尋釁滋事的行為的處罰是以結果為導向,不出重大事故就輕描淡寫的處理一下,甚至都不處理,這是嚴重的不合理,應該像酒駕一樣以行為為導向,只要你酒駕就入刑,只要你在公交車上搶奪方向盤等尋釁滋事,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至少3年以上。否則重慶公交的悲劇必將再次發生。


中年人生1302


判個十年八年的,看看隨還敢那麼幹!


張brother95118541


對待這種行為應該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處3年以下。可我覺得造成人員傷亡的應該按故意殺人罪論處,因為你是成年人應該意識到你這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你還這樣,不是故意是什麼。外國有個案例,最後判的時候連和上來阻止的別的乘客打鬥也按襲擊乘客入刑,我們應該也這樣。國外刑法方面比我們全面的多,我們應該多借鑑一點的。另外例如酒駕咱們處理的就太輕,查到酒駕就應該直接危害公共安全判刑,造成人員傷亡也應該判故意殺人,原因同上,沒什麼猶豫的,對他們的放鬆就是對別人生命的不重視。


懸崖峭壁的世界


在公交車上與司機搶方向盤的如果是第一次沒有形成事故的可以判幾年緩刑幾年。一個是為警告,一個是為督促改正。二次不改正惡習執行徒刑。形成事故不是嚴重事故沒有傷亡的判處徒刑沒有緩刑。形成事故帶有輕傷或重傷無死亡的判有期徒刑帶經濟賠償金。形成事故人員死亡一人的判處無期徒刑帶有賠償金。形成事故兩人以上死亡的判處死刑帶有賠償金。


用戶1162440366759


不論原因,只要乘客在公交車正常行駛中,以滋事肢體威脅或手搶方向盤,那就構成"危害公眾安全罪”。定為刑事責任...起步三年...五年判刑。


恆遠謝


謝頭條邀請,對品行惡劣,不講理的乘客搶奪司機方向盤,一律判刑,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一般判三到五年以下徒刑,造成事故的,車毀人亡的,死刑,必須重判。震威膽敢以身試法的人。這樣誰也不敢和司機爭搶方向盤了,這後果他知道了。希望大家文明乘車。有事商量一下,勸和一下,別跟司機較勁。過了一站,到了下一站再下嗎,不就跑一些路嗎?鍛鍊一下不好嗎。非要和司機較勁,出事故,你必須承坦全部責任。


顧小毛1


未造成壎失的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五仟元罰金,造成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萬元罰金,造成人員傷亡的處七年以上至止死刑並處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