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批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

由寶寶119


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逮捕的強制措施規定是,“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規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符合取保候審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我曾代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上午9時被檢察機關傳訊,下午3時被批准逮捕,下午5時被批准取保候審,委託人自被逮捕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至一直被取保候審,有罪判決書生效後繼續擔任公務員,他從沒有送進看守所,主要是檢察院和法院採取取保候審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被逮捕並羈押的本地犯罪嫌疑人比外地犯罪嫌疑人容易批准取保候審,外地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管困難。

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併入監服刑的,取保候審期間不折抵刑期。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容易在社會上惹是生非,還可能被撤銷取保候審,儘量把他們關進監牢,在裡面規規矩矩待著,深刻反省失去自由的痛苦,讓他們服刑後脫胎換骨,從新做人。


429方寸世界


具體可以查閱鄧世運律師的文章《被逮捕後如何取保候審》


“被逮捕後還可以取保候審嗎?”“批捕後怎麼取保候審?”“逮捕後取保候審的難度有多大?”……諸如此類的問題是很多當事人及其家屬關心的問題,也是筆者在執業過程中經常被問及的問題。在本文中,筆者根據司法實踐和執業經驗,就此問題進行解答。


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被逮捕之後,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申請並不必然會獲得批准。取保候審的申請,是否能夠獲得批准,不能一概而論,必須具體到個案,脫離個案來回答被逮捕後是否可以取保候審是不嚴謹的。


具體到某一個案件,是否能夠取保候審?一方面取決於該案是否有這樣的事由;另一方面取決於辯護律師能否找準案件的突破口並採取正確的策略。從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看,逮捕之後取保候審的主要思路包括直接申請取保候審和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一、直接申請取保候審

直接申請取保候審,是指有取保候審法定情形的,辯護律師直接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就司法實踐看,逮捕之後直接申請取保候審的,獲得辦案機關批准的情況比較少見,立法上的原因在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對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採用列舉型的立法模式,不具有該條款所列四種情形的,不可以取保候審。辦案機關將當事人逮捕,也意味著辦案機關認為當事人沒有取保候審的法定情形,取保候審的申請不被批准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二、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指檢察院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監督活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在司法實踐中實施的情況如何?媒體報道的下列情況,可窺見一斑。2016年1月至8月,上海市檢察院機關共對1363人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經檢察機關審查並建議,其中有597人因不需要繼續羈押而被釋放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當事人符合什麼樣的情形,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後可以被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根據相關司法解釋, 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具有四種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檢察機關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具有十二種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且具有悔罪表現,不予羈押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檢察機關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就司法實踐看,因為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且已完成相關取證工作;或是因為認罪態度和羈押表現較好、刑事和解或者退贓退賠、獲被害方諒解;或是因為家庭情況特殊、身體殘疾或患有嚴重疾病等,被認為不需要繼續羈押,被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情況較為常見。

對比應當、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情形與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前者的範圍明顯比後者的範圍要廣得多,一個案件,也許不具有取保候審的情形,但很可能會具有應當、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情形。因此,一個案件,直接申請取保候審可能不會獲得批准,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就可能會被檢察機關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就目前的司法實踐看,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最難的在於立案。羈押必要性審查,包括受理、立案、審查、結案、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等程序,申請只有立案,才有獲得檢察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的可能,但實踐中部分檢察官常會以“理由明顯不成立”為由決定不予立案,有鑑於此,辯護律師在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一、具有相關規範性文件中所列的十一種不宜立案審查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情形的,謹慎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二、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理由,應該圍繞相關規範性文件中應該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四種情形、可以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十二種情形組織,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應當一併提供,避免無理由或者理由明顯不成立的申請;

三、辯護律師應當善於藉助看守所、檢察機關駐看守所檢察室等其他相關機關來實現啟動羈押必要性程序的目的,譬如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具有其他特殊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羈押的案件,辯護律師可以向駐所檢察室、看守所反映,推動檢察室、看守所和辦案機關溝通,實現啟動羈押必要性程序的目的。


鄧世運刑事律師


批捕了,你的家屬依然有權利為你申請取保候審。但,公安機關九成九不會批准。當前法律規定,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優先於逮捕,檢察院批捕意味著不捕不行。鑑於現在的執法環境,沒人會為你擔這個責。


流浪在瀧水間的鷹


只有批捕後才能叫取保候審。這才能辦理取保候審。批捕前的拘傳和拘留都有時間限制。期間不能出去,如果超過了法定時間沒能批捕,就必須放人。


真誠555888


能。但難度大點。


等等72969321


可以,隨時可以轉變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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