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誰可以給誰買保險?

“官宣”這兩字,估計做夢都沒想到,成為全國人民熱捧的一個詞兒!

官宣!誰可以給誰買保險?

趙麗穎和馮紹峰宣佈領證結婚啦!

兩個流量相當、顏值相當的明星領證結婚啦!隨即朋友圈裡各種“官宣”照片蜂擁而至,有三口之家嗮幸福的,有大學生嗮愛情的......似乎,全國人民都被帶到兩人結婚現場那種喜氣洋洋的氣氛中。

最為可喜的還要算,從這一天起,唐僧和女兒國國王真的在一起了,有資格成為對方的被保險人,相互關愛一生,多美好啊!

官宣!誰可以給誰買保險?

這顏值,站在一起真養眼!

要想成為某某人的被保險人,可沒那麼簡單。我們看看啥叫被保險人?有哪些條件呢?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利益或生命、身體和健康等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從保險合同中取得對其生命、身體和健康保障的人,同時也是保險事故發生的本體。

看出來了嗎?如果說投保人是負責出錢的,保險人是負責賠錢的,那麼被保險人是負責“出命”的!因此保險法嚴格限定了被保險人資格。我國保險法第53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撫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實踐中,一般是指僱傭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不是誰跟誰想“官宣”就“官宣”的!畢竟命很重要啊,保命的錢更重要,要給最親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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