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駕駛證異地申領條件有哪些變化?

隨著人流、車流、物流大增長、大發展,群眾異地生活、學習、工作的情況越來越普遍,異地申請駕駛證需求持續旺盛。此前,公安部已全面放開駕駛證異地申領,但群眾仍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證或者暫住登記憑證,社會群眾希望能進一步放寬條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堅持民意導向、需求導向,在完善升級信息系統基礎上,逐步放寬異地申領駕駛證條件,進一步便利群眾就近、自主考試領證。

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證省內“通考”。對在省(區)內不同地市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

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證省內“通考”。對跨省(區)異地工作、生活的人員,在辦理所在省(區)任一地市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以上措施將自2018年9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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