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一對夫婦因「賣子」被蒼南檢察督促撤銷監護人資格!

2018-11-06 00:00 | 蒼南檢察

苍南一对夫妇因“卖子”被苍南检察督促撤销监护人资格!

熊某夫婦將自己的孩子賣給他人,孩子被解救後,仍明確表示自己無力撫養孩子,不願接收孩子迴歸家庭。蒼南縣檢察院在收到上級檢察院移交的線索後,於9月28日向蒼南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向法院申請撤銷熊某夫婦監護資格,蒼南縣民政局採納建議並向縣法院提出了申請,10月22日,縣檢察院向法院送達了《支持起訴書》。

案情簡介

經調查瞭解,熊某夫婦因無力撫養孩子,2015年3月,通過他人介紹,以5萬元的價格將親生兒子出賣給章某某等人(均已判刑)。2016年,熊甲(孩子父親)被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熊乙(孩子母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被拐兒童被成功解救後送到蒼南縣社會福利院暫時照料,並落戶於蒼南縣社會福利院(集體戶口)。目前該名兒童仍寄養於愛心家庭。

該名兒童的母親明確表示自己無力撫養孩子,希望政府安置,不願接收孩子迴歸家庭,而孩子的父親正在監獄服刑,亦無力撫養。原本有監護資格的父母不願意撫養自己的親生孩子,導致孩子長期無法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只能寄養在愛心家庭,且又由於監護權問題無法辦理收養手續,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樣落戶、上學。

蒼南縣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

蒼南縣檢察院認為熊某夫婦的行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宜繼續由其擔任監護人,為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於9月28日向蒼南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向法院申請撤銷熊某夫婦的監護資格。

10月11日,蒼南縣民政局向法院申請撤銷熊某夫婦的監護資格。在法院立案後,蒼南縣檢察院於10月22日向蒼南縣人民法院送達了《支持起訴書》,要求法院依法審理,以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當中。

(原標題《加強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 蒼南檢察督促撤銷一“賣子”夫婦監護人資格》。編輯 吳昱燊)

苍南一对夫妇因“卖子”被苍南检察督促撤销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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