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对夫妇因“卖子”被苍南检察督促撤销监护人资格!

2018-11-06 00:00 | 苍南检察

苍南一对夫妇因“卖子”被苍南检察督促撤销监护人资格!

熊某夫妇将自己的孩子卖给他人,孩子被解救后,仍明确表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不愿接收孩子回归家庭。苍南县检察院在收到上级检察院移交的线索后,于9月28日向苍南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申请撤销熊某夫妇监护资格,苍南县民政局采纳建议并向县法院提出了申请,10月22日,县检察院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案情简介

经调查了解,熊某夫妇因无力抚养孩子,2015年3月,通过他人介绍,以5万元的价格将亲生儿子出卖给章某某等人(均已判刑)。2016年,熊甲(孩子父亲)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熊乙(孩子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拐儿童被成功解救后送到苍南县社会福利院暂时照料,并落户于苍南县社会福利院(集体户口)。目前该名儿童仍寄养于爱心家庭。

该名儿童的母亲明确表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希望政府安置,不愿接收孩子回归家庭,而孩子的父亲正在监狱服刑,亦无力抚养。原本有监护资格的父母不愿意抚养自己的亲生孩子,导致孩子长期无法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只能寄养在爱心家庭,且又由于监护权问题无法办理收养手续,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落户、上学。

苍南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苍南县检察院认为熊某夫妇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宜继续由其担任监护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于9月28日向苍南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申请撤销熊某夫妇的监护资格。

10月11日,苍南县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熊某夫妇的监护资格。在法院立案后,苍南县检察院于10月22日向苍南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要求法院依法审理,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原标题《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苍南检察督促撤销一“卖子”夫妇监护人资格》。编辑 吴昱燊)

苍南一对夫妇因“卖子”被苍南检察督促撤销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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