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經濟普查,你準備好了嗎?不配合將面臨最高20萬元罰款

第四次經濟普查,你準備好了嗎?不配合將面臨最高20萬元罰款

9月份CPI10月16日公佈︐2018年9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5%︐漲幅連續三個月處﹃2時代﹄︒ 新華社 圖

本報10月16日訊 記者今天從長沙市政府獲悉,長沙市將全面展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相關工作,普查對象為長沙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這些人群在普查範圍內

長沙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長沙市統計局局長肖正波介紹,本次普查範圍的具體職業為: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截止到目前,長沙市劃分了3535個普查小區,將組織6000餘名普查人員,對100多萬個普查對象進行調查。

這些都是普查內容

那麼,本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具體內容有哪些呢?肖正波表示,將對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進行了解。

這次普查主要分四個階段:2017年是普查的籌備階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總體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2018年是普查的準備階段,主要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制訂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員選調與培訓,實施單位清查等;2019年為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佈階段;2020年為普查資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不配合將最高罰款20萬

“對不配合普查的單位,處罰額度從5萬提高到20萬。”肖正波介紹,根據今年新修訂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拒絕或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的,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後仍未提供的,縣級以上執法部門可根據情節處5萬-20萬元罰款。

此外,記者瞭解到,對於暴力對抗、拒絕配合普查的單位和企業,將被列入不誠信系統,企業在金融、稅收服務等方面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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