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地新設8個執法機構和徵收機構

滁州一地新设8个执法机构和征收机构

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

關於新設立執法機構和

徵收機構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據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暫行規定》,現就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新設立的執法機構和徵收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新設立8個執法機構和徵收機構,分別是: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汊河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水口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施官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半塔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大英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新安稅務分局。

二、原來安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汊河稅務分局、施官稅務分局、半塔稅務分局、大英稅務分局,原來安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徵收管理分局、城關分局、郊區分局、半塔分局、施官分局、水口分局、汊河分局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

三、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負責納稅人、繳費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各種事項,具體有:稅(費)信息採集確認、調查核實、稅(費)申報、稅(費)徵收、稅(費)解繳、發票領用、發票代開、防偽稅控發行、行政許可、稅收優惠備案及核准事項、稅收證明開具等;負責辦稅服務場所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和諮詢服務。

四、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負責縣級重點稅源企業風險應對。

五、設立六個稅務分局,主要負責轄區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及其風險應對工作,以及有關納稅服務工作。其管轄範圍分別是:

汊河稅務分局:汊河鎮、三城鎮;

水口稅務分局:水口鎮、張山鎮;

施官稅務分局:施官鎮、獨山鎮;

半塔稅務分局:半塔鎮、楊郢鄉;

大英稅務分局:大英鎮、雷官鎮;

新安稅務分局:新安鎮、舜山鎮。

六、特定管理事項、大企業和重點稅源(包括省內列名大企業、市級重點稅源企業和縣級重點稅源企業)的一般管理事項由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稅源管理股負責。

七、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辦公地址為來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A區;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塔山中路12號;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汊河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汊河鎮文安路(鎮政府對面);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水口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水口鎮;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施官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施官鎮;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半塔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半塔鎮(半塔影劇院東);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大英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大英鎮(大英中學對面);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新安稅務分局辦公地址為來安縣塔山中路12號。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來安縣稅務局

2018年10月30日

滁州一地新设8个执法机构和征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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