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
关于新设立执法机构和
征收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新设立的执法机构和征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新设立8个执法机构和征收机构,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汊河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施官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半塔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大英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新安税务分局。
二、原来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汊河税务分局、施官税务分局、半塔税务分局、大英税务分局,原来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城关分局、郊区分局、半塔分局、施官分局、水口分局、汊河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调查核实、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四、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
五、设立六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以及有关纳税服务工作。其管辖范围分别是:
汊河税务分局:汊河镇、三城镇;
水口税务分局:水口镇、张山镇;
施官税务分局:施官镇、独山镇;
半塔税务分局:半塔镇、杨郢乡;
大英税务分局:大英镇、雷官镇;
新安税务分局:新安镇、舜山镇。
六、特定管理事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包括省内列名大企业、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和县级重点税源企业)的一般管理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负责。
七、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为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塔山中路12号;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汊河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汊河镇文安路(镇政府对面);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水口镇;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施官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施官镇;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半塔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半塔镇(半塔影剧院东);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大英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大英镇(大英中学对面);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新安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来安县塔山中路1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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