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最近大街小巷出现了
很多宣传扫黑除恶的标语
扫黑除恶越来越深入人心!
可是“抓贼要拿赃”
我们要扫黑,要除恶
先得了解一下扫黑除恶的基本知识
敲黑板啦!!
![「扫黑除恶」关于扫黑除恶,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01
什么是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2
扫黑除恶,扫多久?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
迅速启动,深入推进
2019
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03
全国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04
“从扫黑到打黑”,有何区别?
1.黑恶势力更隐蔽,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2.“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3.扫黑必须打“黑伞”,基层“拍蝇”是关键;
4.运用法治思维把握好“度”,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05
“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的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通过违法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6
“恶势力”具备的特征
1.犯罪主体多数性:一般为三人以上。
2.组织形式稳定性:经常纠集在一起。
3.行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恶。
4.社会危害严重性: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07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08
“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09
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共12类,其中11类黑恶势力,1类黑恶势力“保护伞”。具体如下: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0
什么是“村霸”,“沙霸”?
“村霸”,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11
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法律知识小清单
强迫交易罪:
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非法拘禁罪: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
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
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开设赌场罪:
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换而言之,就是经营赌场。
组织卖淫罪:
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扫黑除恶,
博望检察一直在努力!
文稿/李蕊
审核/夏素侠
博法 明理
守望 正义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閱讀更多 博望區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