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的十大差別

市值管理与股价操纵的十大差别

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兩者原本涇渭分明、迥然各異、無需論證。前者屬管理創新,後者系違法行為。可是,最近披露的蝶彩資產聯手恆康醫療實際控制人操縱股價高位減持案件(以下簡稱“蝶恆案”),由於案件主犯身披多件市值管理馬甲,讓人們對已有的相關認知有所動搖。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特指披著市值管理馬甲的偽市值管理真股價操縱,下同)究竟有什麼區別?兩者是否真的有什麼關係?回答斬釘截鐵:沒有任何關係。

雖然市值與股價有一定的關聯,根據“市值=股價*股本”公式,假如股本不變,股價高則市值大,股價低則市值小,但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卻風馬牛不相及。究竟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有何本質區別?除基本定義不同以外,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存在十大本質差別。

一、動機有別

市值管理的動機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而股價操縱則追求股票價格最高化。股價操縱的動機直接又簡單,就是炒高股價,越高越好,即便在操縱過程中,有時也免不了會打壓股價,但那只是策略,不改變其推高、再推高股價的根本目的,因為股價推得越高,操縱的獲利就越豐厚,操縱者出貨也越方便。

炒高股價在一定意義上固然可以增加市值,產生做大市值之效,但這種市值並不是代表企業價值的真實市值。不真實,因為它是虛幻的。沒有業績支撐的股價只是泡沫,說破就破,且泡沫越大,破滅越烈;不真實,也因為它是短命的。資本市場裡本來就沒有隻漲不跌的股票,被人為炒高的股價只會加速跌落。

通過股價操縱帶來的市值不但無助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反而有損於企業價值最大化,箇中原因,十分簡單,因為股價被人為炒作,炒得越高,跌得越慘,不但會令股價“賠了夫人還折兵”,而且還會嚴重挫傷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之元氣。股市裡不乏此類案例:莊家惡炒時股價飛上九天雲霄,莊家熄火後股價跌落九層地獄,還導致上市公司資本市場運作能力長期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嚴重損害。股價暴漲暴跌是企業價值的重大毀滅器。

反觀市值管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其動機內涵更豐富、更長期,也更綜合。做大市值固然是強調企業價值最大化的題中應有之義,但是,這個大非絕對規模之大,非單一規模之大,亦非短期規模之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強調市值的長期持續健康成長,追求企業內在價值與市場價值的比翼雙飛。因此,市值管理除了要發揮市值規模放大器作用以外,還要當好市值漲跌的減震器、估值泡沫的防爆器、內在價值的生長器等。

試金石:只追求股票價格最高化的,不是市值管理。

二、主體有別

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在主體上也是天差地別,具體體現在多個層面上。先說實施主體。市值管理的實施主體是上市公司經營團隊,儘管市值管理離不開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參與和支持。依照信託精神,股東們將上市公司託付給經營團隊管理,經營團隊受人之託經營公司,開展市值管理,這既是經營團隊履行信託義務的體現,也是經營團隊做強企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切實舉措。

而股價操縱的實施主體則是上市公司大(或控股)股東。監管部門近年來披露的一起起股價操縱案無一例外地都與大(控股)股東有關。宏達新材股價操縱案主角是宏達新材的控股股東朱X洪;蝶彩案主角是恆康醫療實際控制人闕X彬。

再看決策主體。市值管理的決策主體是上市公司董事會,乃至股東會。市值管理事關上市公司的長遠發展,事關數以億計的公司價值,事關上市公司的戰略資源配置,因此,市值管理無小事,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重大事項決策需要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而股價操縱則不同,其決策主體是大(控股)股東。

再觀參與主體。市值管理的參與主體有一幫人,其中包括董事長和董事會其他成員、總經理和經營團隊相關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其他相關人員,大家共同參與,分工合作,各負其責。中國臺灣著名企業管理諮詢機構精通諮詢甚至提出,在價值導向深入人心的企業裡,人人都應是“價值經理”。然而,股價操縱的參與主體則不同,多是一個人,這個人常常就是大(控股)股東本人,或者最多加上其左膀右臂三兩個人。

還論受益主體。市值管理的受益主體是上市公司及其全體股東。隨著企業價值的提升,上市公司綜合競爭實力得到增強,包括中小投資者在內的上市公司全體股東都能受益,共同分享權益市值提升的財富效應。但股價操縱的受益者只是個別股東,準確地說就是大(控股)股東及其串通者,上市公司不會從股價操縱中得到核心競爭能力的增強,享受到任何益處。

試金石:只有大股東一個人決策、參與和獨享的,不是市值管理。

三、屬性有別

市值管理是戰略工程,而股價操縱則是臨時的戰術行為。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市值管理論》明確指出:“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基於市值信號,順應市場規律,綜合運用多種科學管理方法與手段,實現公司價值創造最大化、價值實現最優化的戰略管理工程”。正如中國證監會前副主席莊心一同志曾經公開強調的那樣,市值管理“不是短期的、碎片式的行為”。

市值管理的戰略工程特質表現為:放眼長遠,一管管幾年;高屋建瓴,統領全公司;既有包括科學論證、慎重決策、長遠規劃和組織落實等的操作流程,也有包括目標、組織、制度、考核和激勵等的配套機制。

相反,股價操縱則是一種臨時的戰術行為,純粹以“項目”為單位。項目啟動,方有行動;項目結束,便無行動。股價操縱只謀眼前利益,沒有長期打算。

試金石:只看眼前利益、不顧長遠發展的,不是市值管理。

四、原理有別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理在於優化管理創造企業價值,而股價操縱則在於干擾管理博取不當利益。一家企業從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公司,最後成為上市公司,經歷的是一種脫胎換骨式的昇華,標誌著企業從賣商品時代進入到了賣企業(股權)時代。在這個全新時代裡,企業使命更新了,從讓企業掙錢變成讓企業值錢;企業發展平臺拓展了,從商品市場一個市場變成商品市場和資本市場兩個市場;企業價值導向升級了,由利潤導向變成了市值導向。

適應全新時代,實現更大發展,客觀地要求上市公司優化管理,其中包括延長管理鏈條、豐富管理內容、創新管理方法、健全管理機制和提高管理藝術。這個優化管理的過程就是踐行市值管理的過程,也是創造企業價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過程。

而股價操縱則不然。為了推高股價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股價操縱者或濫用職權,或利用優勢,干擾甚至踐踏上市公司正常經營秩序,或讓上市公司併購本不該併購的資產,或讓上市公司實施本不該實施的高送轉方案,或讓上市公司投資本不該投資的項目……以編制“利好”刺激股價。

股價炒高後,操縱者如願以償,揚長而去,留下一地雞毛給資本市場,導致上市公司管理機制遭到破壞、甚至陷入癱瘓,企業價值嚴重毀滅。此類讓上市公司、乃至整個資本市場和廣大投資者為個別操縱者買單的案例,在中國資本市場上俯拾皆是。

試金石:靠破壞企業管理秩序來推高股價的,不是市值管理。

五、時間有別

無論是在行動啟動時間、還是行動持續時間上,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也都存在根本不同。就行動啟動時間而言,市值管理不擇時選辰,但越早越好。因為行動早啟動意味著市值導向早導入,戰略目標早明確,管理內容與方法早創新,上市公司及其股東早受益。

市值管理一旦啟動,上市公司便有許多事要幹,有戰略規劃方面的,有制度建設方面的,有模式創新方面的,不一而足;而對股價操縱來說,行動的啟動時間往往要適應股價操縱項目的條件和要求,早啟動並不一定就是好,貴在恰到好處。例如,配合增發的股價操縱項目啟動時間要看增發申請獲批時間表的臉色;配合減持的股價操縱項目啟動時間要服從股權的解禁與減持時間表。

再說行動持續時間。對於市值管理而言,戰略管理工程的基本屬性決定了它是一項長期工程,因為戰略從形成到收官需要經過戰略制定、戰略部署、戰略推進、戰略優化和戰略目標實現等多個步驟,短則覆蓋三至五年,長則管到五到八年,而一個戰略的完成之日又是另一個新戰略的開啟之時。

所以,市值管理只有起點,沒有或者不應該有終點,它絕對不是兔子的尾巴,不是持續不了幾天的短平快項目;但對股價操縱而言,它卻是一種短期行為,強調速戰速決,項目一結束便偃旗息鼓,猢猻四散。以蝶恆案為例,從2013年3月兩名主犯接頭相識到7月雙方結賬分手,整個行動前後歷時不到四個月。

試金石:三下五除二就收場的,不是市值管理。

市值管理与股价操纵的十大差别

六、平臺有別

市值管理的平臺主要在一級市場,而股價操縱的平臺則集中在二級市場。隨著市場對市值管理研究和理解的不斷深入,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內容清單也在不斷延長,但是,這些內容無論是生產管理層面、資本運作層面、公共關係層面,或是考核激勵層面,都集中在一級市場,都不直接插手股票二級市場,更不直接作用於股票價格。而股價操縱則恰恰相反,它的一切行為全部聚焦於股票二級市場,直接作用於股票價格。

雖然有的股價操縱案也在戰略規劃、投資者關係、收購兼併等方面有所行動,如蝶恆案中的案犯們起草了公司戰略完善方案,組織了分析師反向路演,還實施了同業資產的併購等,但這一切都只是為了刺激股價,並不是為了真正優化公司發展戰略、提高公司透明度、優化分析師關係或增強行業競爭能力。

試金石:將行動直接作用於股價的,不是市值管理。

七、抓手有別

市值管理的兩個核心抓手是盈利和估值,但股價操縱抓的只是股價。作為上市公司綜合實力的結晶,市值反映的因素紛繁複雜。因此,以優化影響市值的因素為己任的市值管理,其內容的豐富性和複雜性不言自明。怎樣在錯綜複雜的世界裡抓住主要矛盾,打蛇打七寸?市值的形成公式、也是計算公式“市值=淨利潤*市盈率”告訴我們,盈利和估值是市值管理的兩個核心抓手。

抓住盈利能力這個牛鼻子,順藤摸瓜,先摸到商業模式、營收規模、創新能力、成本管控、成長潛力和行業影響力等,再往上摸到戰略創新、組織創新、考核創新和激勵創新等。抓住了估值水平這條紅絲線,順線而上,先摸到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市場預期、公司透明度和品牌美譽度等,再往上摸到投資者關係、分析師關係、媒介關係和危機管理等,真所謂提綱挈領,綱舉目張,確保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和提升企業估值水平兩大市值管理核心任務的順利完成。

而對股價操縱來說,抓手是股價,操縱對象還是股價。操縱者絞盡腦汁琢磨的問題只有一個,即怎樣把股價做上去。為此不惜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擾亂證券市場秩序。

試金石:只抓股價的,不是市值管理。

八、效應有別

市值管理如中藥,性溫無副作用,而股價操縱則如西藥,性烈有副作用。效應分析可從效果和見效週期(速度)兩個層次來展開。就效果來說,市值管理宛如中藥,性溫,無副作用,它關注整個臟腑功能的增強,有助於上市公司長遠發展,有助於公司市值的持續健康成長;而股價操縱則宛如西藥,性烈,有副作用,它頭痛醫頭腳痛治腳,能推高股價,但只能管一陣子,且會給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市值的持續健康成長帶來傷害。

就見效週期(速度)而言,市值管理見效較慢,立杆不能見影,但藥性較長;而股價操縱則奏效較快,立杆就能見影,但藥性較短。

試金石:立杆就能見影的,不是市值管理。

九、保障有別

市值管理以陽光化的制度建設作成功保障,而股價操縱則以躲避陽光為安全保障。凡事要成功都須有保障。市值管理也不例外,要想有序、且有效地展開,離不開一套專門的制度保駕護航,即市值管理制度。雖然其表現形式因企而異,但基本內容大同小異,主要包括決策機制、組織機制、考核機制、激勵機制和信息披露機制等若干項機制。

市值管理制度的最大作用,也是基本原理是陽光化,讓每一個參與者都有章可循,對號入座,知道自己該做什麼、怎麼做;它讓每一個投資者都有知情渠道,通過信息披露及時瞭解公司要向哪裡去、正在做什麼;它讓市值管理實踐成為一項戰略有方向、決策有流程、戰術有方法、行為有規範的陽光工程。陽光是最有效的防腐劑。

而股價操縱則恰好相反。完全遊走在法律紅線之外的原形使得它不能見陽光,也不敢見陽光,因為一見陽光,就會原形畢露,受到制裁。為了避免敗露在陽光下,盡最大可能不留下可以不留的痕跡,因此,股價操縱沒有制度只有潛規則,這個潛規則常常表現為只能放在抽屜裡的一紙“抽屜協議”,或者是不能採用文字表達的一句口頭承諾。

試金石:沒有陽光化制度建設的,不是市值管理。

十、政策環境有別

市值管理受政策鼓勵,股價操縱則遭政策嚴打。作為市場創新之舉,市值管理多年來一直受到市場的關心和政府的支持。2014年5月,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國九條”)中明確提出“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同年12月,時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同志在“2014鳳凰財經峰會圓桌論壇”上明確表示,“將根據公司自治、依法合規、充分信披等基本原則,支持上市公司開展市值管理。

通過簡政放權、完善規則為上市公司創造有利於長期價值提升的制度環境”;2015年4月,國務院國資委發文強調,中央企業要“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盤活上市公司資源,實現資產價值最大化”;2017年3月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同志在兩會記者會上再次明確提出,“央企要加強包括市值管理在內的各項措施,把上市公司做優”。

相反,股價操縱是被寫入《證券法》的過街老鼠,長期以來一直被監管部門嚴打,並被明確列入市值管理的“三條高壓線”——虛假披露、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觸犯這條高壓線即為違法,就將成為“堅決依法打擊”的對象。

試金石:觸犯“三條高壓線”的,不是市值管理,而是違法。

綜上所述,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兩者特立獨行,特色鮮明。雖然近年來股價操縱者們熱衷於披市值管理馬甲,但馬甲不是融合劑,它並沒有令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相互融合;馬甲不是魔術衫,它既沒有讓股價操縱變成市值管理,也不會讓市值管理變成股價操縱;馬甲不是迷彩服,它掩蓋不住股價操縱的狐狸尾巴;馬甲更不是救生衣,它不能保護股價操縱行為免受法制制裁。

馬甲只是馬甲,而且永遠只是馬甲。我們的資本市場監管和微觀管理創新不能被馬甲所惑,也不能被馬甲所困,更不能被馬甲所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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