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大媽帶狗坐公交還耍無賴,警察展現教科書式執法?

愛生活40760


我覺得問題對這個人的稱呼挺有意思的,問題上說她是大媽,描述的時候又說是一女子,後面又說她是女乘客,最後又稱她為大媽,所以,我就想問問,這女的到底多大了啊,身邊帶的那條狗倒挺大的,也不怕咬到人,心真的大。

先說我個人看法,我是比較討厭這個大媽的,她壓根就沒為別人著想過,這種人,生活中要不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我頭朝下走路。因為能考慮到別人的人,也不會說牽條大狗上公交。

我們就先假設一個例子,如果公交上有個小女孩正在吃肉串,她牽的狗看到了,撲上來吃,把小女孩抓傷了怎麼辦?她有考慮過這種情況嗎?或者,她帶的狗在公交裡面拉粑粑怎麼辦?還特麼的佔了一個位置,什麼時候狗有這種地位了,我呸,無德的人。

最後我有一個疑問,她能牽它出去遛,為什麼就不能牽它回去呢?而且能養的起寵物狗的人,還用得著坐公交車嗎?

這個黑狗的圖片,應該是其他圖片


小幸福的萌萌雷


耍賴耍出了新高度,何為軍狗?一條寵物狗,大媽這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不僅對於公交車司機的勸說置之不理,當面對警方的時候,還是撒潑打滾,耍無奈,向警方討要打車費,要說她就是明知故犯,故意而為之,最後倒好,被警方傳喚,去警察局坐坐,出來又對自己的行為說什麼認識到了錯誤。這個轉變也是讓人大跌眼界。

話說10月28日,重慶沙坪壩一中年大媽帶著寵物狗大搖大擺的溜上了公交車,公交車司機一看,這還得了,於是乎趕緊制止,別讓這條寵物狗嚇到公交車乘客,可是中年大媽呢,真不含糊,直接拒絕了公交車司機的制止,雙方僵持不下,怎麼辦呢?打電話報警唄,警察蜀黍風馳電閃的來到了現場,又不能用強,只能勸說,可是大媽呢,感覺警方好說話,一說二五六,美曰其名揚自己的狗是“軍狗”,是國家保護動物。還得警方給出打車錢。

我真想說,大媽,長點心吧,你家軍狗長那樣嗎?是能破案呢還是能追蹤呢?除了你自己寵物著,別人可真沒看出來它哪裡長的像軍狗了,國家保護動物千千萬,沒說都可以坐公交車吧,豹子老虎也是國家保護動物,你也要讓坐公交車啊!警察叔叔一看這還了得。沒辦法啊,於是乎便將大媽傳喚到警察局去坐坐吧!



這個中年大媽一看警方這是認真的,趕緊認識自己的錯誤,然後灰溜溜就帶著自己寵物狗回家了。我真想說,大媽,養狗愛狗沒錯,錯就錯在不該帶著它擾亂公共場合的治安,並且千不該萬不該影響警方執法,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合理帶寵物,無理取鬧總歸會吃虧,不懂法不代表法不懂你,不管做什麼,都要合情合理合法,不要認為耍無賴就沒有辦法處理。這是不道德的行為,在公共場合要考慮到自己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別人,自己的無理取鬧會不會給別人帶來困擾。


珞珈評論社


狗倒是沒錯,但狗的主人病的不輕!

10月28日,重慶沙坪壩的一輛公交車上,一個大媽抱著她的寵物狗僵持坐在座位上,一旁站著僵持的司機,因為看到大媽上車後就委婉的告訴她上車不能帶著寵物狗的,大媽不聽還嘟嘟嚕嚕的就徑直坐在那。司機無奈報警求助。

當警察來了,這大媽還是強詞奪理的,耍起了賴皮,先說自己的狗是國家保護動物。

警察委婉的勸說其這是公共場合,不要擾亂公共秩序,可以抱著狗下去打車。大媽就耍賴說她沒錢,讓警察給她錢。

警察就說了一句教科書的話:我們熱愛人民,但不嬌縱人民!

沒想到這個大媽還是不依不饒的說,既然熱愛人民就可以驕縱。

看看這人的素質,因為你寵著你的狗,就讓一車人乾等著不等開車。想想之前那個墜江的公交車,就因為一個蠻不講理的女人因為做過站蠻橫糾纏司機,最後大打出手導致司機恍惚把車子開到了江裡,導致車上其他13個無辜乘客陪送了自己的生命。

這個世界上,不如動物懂事的人多了去了!

下面這個網友說的太讚了:

如果你坐車碰到有人帶狗上去,你會怎麼辦?


如意島會理財


10月28日,重慶沙坪壩區一大媽攜帶寵物狗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司機勸其帶著寵物狗下車,但卻遭到了該大媽的拒絕。面對警察的勸說,大媽說她那是一隻“ 軍狗 ",並伸手問警察要打車錢,警察依法傳喚了她。我們應該支持警察的執法行為,傳喚她的行為是正確的。

公交車是人的交通工具,寵物狗不能上車,這是有規定的,除非這是一隻導盲犬,有合法的證件帶著盲人是可以上車的。帶著寵物狗上車,狗的騷臭味會在車廂內散發開來,有不適的人,就會生疹子,如果狗身上帶著病毒,車廂內空氣不流通,就會給人傳染疾病。

大媽帶著一隻狗上車,看似愛心滿滿,其實是沒有一點社會公德的表現,她把狗已經與人相提並論了,估計在她的飯桌上就有狗的位置,與狗同吃。家裡有沒有狗的床位,就不得而知了。

根據大媽的表現,她是屬於最堅強的“ 愛狗人士 ”,為了她的狗,不惜與狗為伍,無理狡辯的與司機鬥,與警察鬥。不知道她被傳喚後,是不是也用道德來綁架警察,把狗凌駕於警察之上,大家就盡力去開動腦子猜想結局吧。


老蔣閒言


首先,科普下傳喚,通俗表達就是要求你去問話,一般不超過12小時。

看大媽的結局是,被帶去問話後,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會服從管理,此事結束。

個人認為,綜合大媽流氓的表演,先是不聽司機的勸說,後警方來了不配合,還說自己狗是保護動物。

甚至讓下公交車,讓警方提供專車

並且沒錢問警方要錢

這不就是妨害公務嗎?並且我注意到了,大媽自己承認自己狗沒有辦理狗證。

那麼根據法律規定,是不是應該狗沒收,並且因為妨害公務至少行政拘留呢?

也許,會有人站出來說,這麼做太殘忍,尤其我們國家一直以人為本,對方還是個大媽,應該寬容。

但是個人認為,法律本就應該冰冷無情,對於大媽而言,為什麼敢帶狗上公交車,為什麼會不給狗辦狗證,甚至我可以斷言,她絕對也會經常遛狗不栓繩,並且被教育後,依然也不見得辦狗證,為什麼呢?

因為她覺得她這麼做,不會有人把她怎麼樣。

所以不是她不懂,畢竟你不懂,司機告訴了她,她就應該懂了,她就是執著的認為全世界可以圍著她轉,法律能夠把她怎麼樣呢?


這樣的事情豈止是帶狗上公交這件事,我們的生活其實不少人就是這樣的無賴思維。

就是隻要我夠不要臉,我夠無賴,我會撒潑打滾,我年齡夠大,那麼全世界就都必須讓著我。

對於這種人,別給我說批評教育就夠了,她是真不懂嗎,她是裝瘋賣傻。

年齡不應該是遮羞布,裝瘋賣傻不是逃脫制裁的理由,沒狗證就沒收,不遵守規則就處罰,這才是最好的震懾無賴的方式。

只有這樣,她們才知道不要臉是沒有用的。

最後別說,你也有老的一天,不是每個人都會老了,都這樣踐踏規則的。個體就是個體,代表不了誰。


廖彩琳律師


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十年前,哦,或者5年前,同樣的情景,執勤的警察敢說出同樣的話,我敬他是條漢子。群眾在一次次無腦站隊後逐漸冷靜理性了,這是好事,應該慶祝。

回到這位大媽這裡,她不可能不知道公交車上不讓帶寵物,但還是帶了,這表明她並不認同那些容易被破壞的規則。她也明知警察是做什麼的,面對警察的干預她採取的是狡辯和不合作的柔性反抗,這表明她對那些可能是剛性的規則仍然是心存畏懼和僥倖。最後大媽被眾望所歸傳喚了,表明她最後一絲幻想也被打破了,不信你等著看,此時大媽肯定是非常配合了,否則的話是要被行政處罰的。

大媽是有大媽的規則意識。在她看來,能夠隨她心意的規則才是好規則。這個規則意識其實是大多數人都具有的,很普遍存在。只不過大家並沒有像大媽這麼放大而已。


雲淡舷窗外


誰去當人民代表時記得提議一下,以後公職人員不許叫中老年婦女叫“大媽”,那麼親切幹嘛?這種壞蛋大媽,信不信,你有多客氣,她就跟你多不客氣!叫她聲大媽她就真拿出當大娘的架子啦……😪

憲法規定的,法律面前,無論男女,無論年齡,一律平等。

對於違法者,必須一視同仁,別說她是“大媽”,她就是“大奶奶”,警察也是代表全體公民在執法,在維護我們社會的公共同準則,誰搞例外,誰就是搞特權!何談法律尊嚴?何談執法威嚴?


張強律師維權在線


人可以坐車,狗你就坐私家車吧,公交車是讓人坐的,你一個狗坐上去衛生和安全都不能保證!



我愛學外語


中國人容不下動物,看到的不是平等的值得敬畏的生命,而是一塊塊的肉。這樣的文明是極其落後的。


鏡面人生2


又是教科書式的執法!這是我大中華獨有的秘笈一一以教育為主,我也贊成。最好多出成百上千本教科書,列為小學中學大學的必修課,也節省了警察叔叔宣讀教科書的時間,讓警察叔叔多去抓幾個壞蛋,豈不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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