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快審解糾紛,老人安享度晚年

為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10月17日重陽節當日,濮陽縣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對一起贍養糾紛案件當事人進行了回訪,並向該案老人致以節日的關懷。

2018年7月10日,城郊法庭受理了一起程某訴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李某丁的贍養案件,現年65歲的程某身患疾病,多次住院治療,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有人看護,老人生育2男2女,均已成年,老人在丈夫去世後便一人居住,無經濟來源,而老人膝下的子女四人不盡贍養義務。無奈之下,老人一紙訴狀將四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護理費以及治病花費的醫療費等共計93296元。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城郊法庭的承辦法官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後,為切實解決好老人的贍養問題,多次與老人的四個子女溝通,注重教育引導,依法判決:每半年四被告各給付原告1150元贍養費;每年四被告給付原告醫療費4780元;四被告輪流按月護理原告,當月不能護理的每月支付護理費265元;訴訟費1066元由四被告均擔。判決後,原、被告均服判息訴。為了解老人在判決生效後生活如何,法官於重陽節這天進行了回訪,判決後四被告主動履行了贍養義務。

濮陽縣法院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開通綠色通道,該院城郊法庭在實際審判工作中,立足群眾貼近群眾、服務群眾,將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工作重點之一,設有老年人合法權益崗,在審理老年人合法權益案件時,堅持優先受理,優先審理,簡化程序,快審快結,並注重案件回訪,通過“法、理、情、德”相互交融,注重教育引導,達到“審理一件,教育一片”,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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