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號晚上甘肅蘭州這一起巨大交通事故責任應該誰來承擔?肇事司機還是收費站?

模具線切割操作技術員


前面大家都提了三個方面,收費站,公路,駕駛員。收費站是否存在過錯會有專業部門對其考研,我們做等結果。高速公路的建造是在設計允許的範圍內建造的,這也不是我的談論的事。駕駛員已有駕駛證就可以開車了,問題是:他所駕駛的車輛是否超載,這個問題很嚴重,因為超載肯定要使煞車系數降低,車輛的載重量和煞車系數都是設計好的,超載100%,那麼煞車肯定降低50%。這一點也要等事故鑑定出結果了,如果超載就什麼也不說了,全責。最後再說的一點:要做好一名合格的好駕駛員,首先要有高度的安全責任心和豐富的駕駛經驗,其中包括,對所駕車輛各部機械性能的瞭解和認識,對所裝貨物的裝載堆放以及捆綁技巧都要掌握,對所行駛的路線都要了解,以及坡道,雪地,雨天都要做到心中有數。車輛的保養,出車前,行駛中和收車後應該做什麼都要有鄭良好的習慣。這樣才能安全開好車。沒有安全其它都是空話,安全永遠在第一,安全了才能賺到錢!大家看呢!


手機用戶4404408875


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站口處15死44傷的特重大交通事故,要追究責任,小編認為應當從一下幾個方面:一是肇事司機。由於司機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失控造成慘禍,肇事司機應是這場慘禍的主要責任人。他將面臨刑事判決,牢獄之災,並受到經濟處罰。二是高速路收費站和高速路管理部門。高速路在17kg長下坡路的下段設置收費站,致使該路段擁堵也是導致此次特重大交通事故的致命原因。據報道,該路段從2004年底到2018年6月15日止,共發生240次交通事故,共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傷。如此頻繁的交通事故,如此多的死傷人數,沒有引起高速路收費站和高速路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沒有及時撤除該收費站。如果這個收費站及時撤除的話,這次交通事故就不會造成如此大的傷亡。所以說,此次重大交通事故該收費站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至少應承擔和肇事司機同等責任。三是高速路設計部門。從2004底通車以來,頻繁發生交通事故 ,設計部門及設計師有沒有提出建議取消收費站,只是採取其他的防範措施,事實證明起不到有效作用。如果沒有合理建議,高速路設計單位和設計師應承擔一定責任。如果提出了取消建議,而高速路管理部門沒有采納,則另當別論。四是肇事車輛掛靠的公司。國家名文規定不能掛靠。既然讓車輛掛靠,就有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不能依公司沒有收費和有無責任合同就能推卸責任的。小編認為以上這四個方面都有責任。希望能通過追責,讓死者安息,讓傷者得到很好的治療和康復,讓這條死亡之路不再有血案。


Y瘋言瘋語


謝謝。

" 11月3號晚上甘肅蘭州這一起巨大交通事故責任應該誰來承擔"?這麼重大而嚴肅的事故恐怕其它人或者外行人或者行政命令都捉摸不透,主觀武斷。作為一名"外行人"既不在現場所見了的"旁聽者\

喜205409161


我是甘肅隴南人,經常去蘭州經過這條路!

這次事故的司機真的該死[打臉][打臉][打臉]

該路段出了七道梁隧道以後就開始下坡,坡道17公里。剛出隧道就有醒目的警示牌,並且沿途有好幾個!區間測速從出隧道約100米開始。沿途原來有四個避險車道,前年在距收費站1.5公里處又增加了一個!高速公路一路無燈光,避險車道有很明亮的燈光,並且提前有提示,這個司機是眼瞎嗎?

再說了,臨近收費站直線行駛是非常寬大的有明顯標誌的應急通道,比其他車道都寬,不會從那開過去嗎[打臉][打臉][打臉]

鬼才知道這個司機是怎麼回事[發怒][發怒]


學著淡然V


蘭州這次重大交通事故,應從三個方面追責。

1,設計。長下坡危險路段,是否有相應的安全設計,比如避險車道等,如果沒有,設計、業主部門應承擔主要責任。

2,管理。這次事故,損失非常大,收費站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明知所處路段極易發生車輛失控,而沒有相應的管理措施。

3,人為。車輛出不出問題,人只能影響,不能決定。但是,作為一個駕駛員,應具備處理突發狀態的基本能力,力求損失最小。很顯然,這次事故的駕駛員,處理不當。是否負刑事責任,還得由相關部門調查清楚才能確定。要是在發現車輛失控後,駕駛員嚇傻了,失去了控制能力,或是在發現車輛失控後來不及做出反應,那麼駕駛員應減免刑事責任。

道路是誘發失控的根本原因,而操作是否不當是很難界定的,開車,誰不踩剎車?誰的車在上路時敢保證一點問題沒有?就是新車也保證不了。


糊塗一時一世


好多評論甘肅蘭臨高速的,我想說你們懂甘肅嘛?去臨夏州去甘南州只有那一條高速公路,沒有火車!至今沒有火車!!!就在113事故前一天我就是坐車從臨洮回蘭州,在車上一對臨夏70歲老夫婦,老奶奶胃病不敢坐汽車,一坐就吐,只能在縣城看病但醫療設備很差,沒辦法老爺爺帶她到臨洮坐高速大巴希望快點到蘭州,路上奶奶噁心不止,我拿出我買的丁香給她泡水止吐,一直到蘭州!第二天回到蘭州看到這個新聞我心裡只有恐懼,我要遲迴一天呢?還帶的我三歲兒子!當天晚上我知道了一個甘南醫院的醫生因為回蘭州死在那15個人當中的名單了!不是我們甘肅想出事故,而是沒辦法,就那一條路聯繫著臨夏州甘南州全國最窮的地方,沒那條路將如何?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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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開掛車的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司機了?那麼大的應急車道和好幾個沒車的通道不走?為了減輕對自己的傷害就撞向那麼多無辜的人。他知道自己車的重量?撞小車對他這麼大的車造不成什麼傷害?司機是故意殺人的??道路也確實有問題當也是沒辦法?地理位置就這樣???但是第一責任在司機身上??




蒼井成滄海


11月3號甘肅蘭州發生巨大的交通事故,首先對於在這場事故中流血死亡的人表示默哀與難過。15人死亡,這確實是一場極大的交通事故。那麼責任到底在誰身上呢?我覺得並不能狹隘的劃分責任,出現這樣的事情,是需要綜合來考慮的,下面大貓就關於這場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覺得駕駛人具有一定的責任

根據中國日報的消息,駕駛人因頻繁採取制動,導致車輛制動失效,經17公里長下坡路段行駛至距蘭州南收費站50米處與31輛車連續相撞。



其次我覺得該路段的地理情況也是導致這場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這樣的事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蘭州南收費站的安全隱患當地媒體早就注意到了,之前就發生過交通事故,但是顯然並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結果就釀成了如此大的悲劇,所以相關人員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最後大貓給大家的建議是,如果要去陌生路段的時候一定要提前的查閱當地的路段,自己在駕駛的過程中也能時刻保持冷靜與警惕。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有文件規定的,高速交費車輛滯留數量,達到一定範圍就不收費,既然收費站有意關閉收費口使車輛滯流等待交費,還在照常收費,造成有意滯留,那麼收費站就是有意造成預見事故的主體!此次事故應該收費站負責,另加以個別管理者以刑事責任,必競造成了眾人失去生命!公理!天理何在!!


豁人銀子


我奉勸某些有知識有文化,還有那些坐辦公桌的鍵盤俠們。不要信口開河。盲目評論。責任都有,不是一方面的責任。不要出個啥事情先整貨車司機。咋?你是科學家,還是預言家,還是汽車製造廠家?啥事你都能定了結論?我怎麼感覺我們貨車司機都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道德素質與底線不是每個人都有,也不是每個人都沒有。俗話說的好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十個司機裡總有一個好的了吧?我們的駕照是正規駕校考的。不是買的。不是你們那一個月速成班考的。我是90後我是貨車司機,我給我們貨車司機代言。不是所有的司機都是沒素質沒道德沒底線!麻煩那些速成班取得駕照的同學你好好用你那有文化有知識的大腦分析一件事。不要信口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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