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上訪

上訪這個問題不是今天才有。現在,我們有專門的信訪法規,有信訪機構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問題,那麼在古代,古人有了冤屈,又如何伸冤上訪呢?對於信訪問題,政府是如何解決的呢?

在古代,上訪不叫上訪,叫上控;如果是到首都去上訪,那就叫京控,清代是這樣定義京控的,“其有冤抑赴都察院、通政司或步軍統領衙門呈訴者,名曰京控”。

在任何時代,都會有不公平的事情發生,都會有冤屈存在,上訪是無法避免的。據說,早在中國歷史的傳說時代,也就是堯舜的時候,就建立了上訪渠道——“進善旌”、“誹謗木”、“敢諫鼓”。以後的歷朝歷代,都建立了上訪制度,讓民間的冤情可以直達天聽。總結起來,古代的上訪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是我們最熟悉的“擊鼓鳴冤”。這裡的鼓叫做“登聞鼓”,就是“登時上聞”,領導立馬出面處理的意思。登聞鼓源自周代的“肺石”和“路鼓”。

什麼叫“肺石”?就是一塊紅色的石頭,形狀跟人的肺差不多。這塊石頭擺在政府辦公場所的外面,老百姓要是有冤屈的話,就可以敲這塊石頭鳴冤。估計是當時生產力還不發達,造不出鼓來,就拿石頭代替了。要是當地的官員對於老百姓的申訴不聞不問,當事人就可以站到這塊石頭上面,只要他能站三天,專門負責處理訴訟問題的“士”就會過來了解他的問題,然後報告給天子以及大臣。

那什麼又叫“路鼓”呢?這種鼓擺放在“路寢”的門外,有冤屈的人可以擊鼓鳴冤。周代的“肺石”和“路鼓”就是後世登聞鼓的前身。按照正史的記載,正式設立登聞鼓的人是三國時的魏文帝曹丕。唐代,“東西朝堂分置肺石及登聞鼓,有冤不能自伸者,立肺石之上,或撾登聞鼓”。

明代的登聞鼓起初設在午門外,後來遷到長安右門外。不過,這面直通皇帝的登聞鼓不像各級衙門的登聞鼓,是不能隨便敲的,如果家長裡短、雞飛狗跳的事兒也來驚動皇帝,那日子就沒法過了。所以,“非大冤及機密重情不得擊,擊即引奏”。擺在皇宮和各級衙門門前的這面鼓,就成為古代人們上訪的正式渠道,為人們申訴冤屈、尋求正義留下了一條雖然不寬,但總算能透過一絲希望陽光的縫隙。

第二,攔駕喊冤。古代的第二種上訪方式是攔駕喊冤,就是攔住皇帝、官員的車駕,申訴冤情。不過,這種方式風險是比較大的,因為可能驚擾皇帝的車駕,所以不論冤情是否屬實,都要受到處罰,這就是所謂的“衝突儀仗罪”,屁股開花是難免的。清朝的康熙大帝南巡的時候,在蘇州就遇到人攔駕,請求減免當地的稅負。英明的康熙爺很重視,當場就指示相關人等進行調查,減輕百姓的賦稅。

第三,上書申冤。這種上訪方式又被稱為“詣闕上書”。著名的“緹縈救父”的故事就是“詣闕上書”的典型案例。漢文帝的時候,有個醫學愛好者叫淳于意,他對做醫生很感興趣,也很有天分,所以當時的一代名醫公乘陽慶收他為弟子,傳授他醫術。但是,這位很有前途的實習醫生沒有機會懸壺濟世,反而當了國家糧庫的管理員,也就是太倉令。

但是,淳于意並沒有放棄自己的職業夢想,下班後幹起了第二職業,兼職行醫。由於他醫術高超,很快就成了一方名醫。可是,好景不長,一次,他在給人看病的時候診斷失誤,結果被患者告上了公堂。地方官很生氣,你個政府工作人員不安心本職工作,還做兼職,結果惹上了麻煩,於是判決淳于意受“肉刑”,押赴京城。

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披枷戴鎖啟程的時候,看著幾個來送行的女兒,痛心地說:“我虧就虧在沒兒子啊,大難臨頭,沒有一個能幫到我的。”四個大點的女兒慚愧得低著頭抹眼淚,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只有最小的那個女兒——緹縈,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這封信被漢文帝看到了,漢文帝非常欣賞緹縈的一片孝心,宣佈特赦淳于意,並廢除肉刑。緹縈上訪的結果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料,對中國法制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她的名字也因此載入史冊。不過,“詣闕上書”的上訪方式雖然不如攔駕喊冤那麼莽撞,風險也是有的,如果措辭不當,激怒了皇帝,後果是很嚴重的。

不過,從總體上說,古代對於上訪是嚴格限制的,提倡逐級上訴,官司要一級一級地打。否則的話,就構成了“越訴”。按照唐代的法律,越訴要挨四十鞭子或竹板。明代規定,攔駕喊冤,衝擊皇帝儀仗隊的,處以絞刑。在登聞鼓前上吊自刎,撒潑喧鬧的,要予以查辦,揪出背後的黑手,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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