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小學生因美生恨,殘殺同學

你們13歲的時候都在幹嘛?我記得我13的時候可能還在玩泥巴,現在的孩子13歲應該在玩王者榮耀或者刷抖音、吃雞。

13歲小學生因美生恨,殘殺同學

不過這位在2012年就13歲的覃某因羨慕同伴同學兼好友比自己漂亮,於是心生歹意,將其騙到自己家中殺害並分屍。

當時廣西公安機關認定被告覃某故意殺人,但因她未滿14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只對覃某收容教養三年,賠償受害者一萬元。受害者父母當然不服,自己的女兒被殘忍的殺害,殺人者還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於是向法院上訴,廣西南丹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還需賠償9.8萬,加上之前一共10.8萬。受害者的父母還是不服,殺人者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於是繼續上訴,但是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我的乖乖!多麼駭人聽聞的時間啊!只因為對方比自己好看,多麼簡單的理由。殺人的動機越簡單就越殘忍。

13歲的六年級小學生,每天我打遊戲罵的那些小學生殺人都是不犯法的,現在想想很後怕,他們居然沒有跟我計較,感謝小學生不殺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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