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錢,養出了個殺人犯,你還敢讓老人帶孩子嗎?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可怕的現象:現在的殺人犯和過去不一樣。過去的殺人犯都是悄悄地去殺人,唯恐被人發現會受到法律制裁,而現在的殺人犯都是明目張膽地殺人,並不懼怕死亡。

比如這些天發生的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強姦殺人的案子,還有不久前上海世外小學黃某砍殺小學生一案,甚至包括幾天前殺妻藏屍冰櫃被判死刑的朱曉東。

為了錢,養出了個殺人犯,你還敢讓老人帶孩子嗎?

就拿剛發生的滴滴順風車鍾某殺人案來說:

殺人犯鍾某的女朋友李晴對新京報的記者說:在殺人之前一個星期,她看到鍾某在百度上搜怎樣強姦殺人。而且會說一些很奇怪的話,比如“哪天我不在了,別去找我,如果我不在了,我爸媽會代我照顧你的……”

這些就是透露了鍾某其實早有自殺想法,李晴也說,種種跡象表明他就是不太想活了。

黃某自殺式的殺人自不必說,而滴滴順風車鍾某也有自殺想法,朱曉東殺了人之後很淡定,每天還想著要不要去自首。

這意味著什麼?

大家有沒有想過:當死刑都不能震懾殺人行為的時候,那就是說殺人行為就會成為一個沒有任何顧忌的事情。

是不是細思極恐?到那時,法律就不再是捍衛公平公正的準繩、失去了它的神聖、威嚴和震懾力,只能淪為一個擺設?

屆時,豈不是有更多人的生命時常處於危險之中?

我們該深刻地反思:到底是怎麼了?!

現在大家都在大罵殺人犯、恨不得殺之而後快,目前滴滴順風車也面臨下架,之前黃某一句“為了報復社會”,網上大家都在說是社會怎麼怎麼了……

這些真的是問題的根源?

說實話,我認為出現了殺人這樣的事,和滴滴順風車公司、跟社會基本沒什麼關係,主要的罪魁禍首就是殺人犯的成長環境。

為了錢,養出了個殺人犯,你還敢讓老人帶孩子嗎?

大家想想,一個人內心要有多痛苦、對生活有多絕望才會去選擇自殺?

還有,他們如果對生命厭倦,可以自殺,大可不必去殺人來使自己走上毀滅之路。到底是什麼讓他產生惡念?是仇恨?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

翻開鍾某的成長經歷,答案就顯而易見了:

李晴說,在鍾某隻有幾歲的時候,他的父母為了去廣州打工,就把他留在老家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一直到他十幾歲的時候才和父母團聚。但是讀到初三就輟學了,然後就開始上班,有時去賣水果,有時開奶茶店,有時去工廠看機器,還跑滴滴……

後來迷上了網上賭博。父母幫他還了好多債務、就連李晴也把工資給他還賭債。

這些都說明,鍾某是個從小沒有父母正常的親情滋潤,更沒有得到父母好的引導和管教的孩子。

這樣的他當然會輟學、在社會上混、染上賭博惡習,甚至殺人越貨走上不歸路。

李晴說了這樣一件事:今年6月份的時候,鍾某沒有跟老闆請假就曠了工,老闆按例扣他工資,他和老闆大吵一架就辭職不幹了。

一個人連基本的紀律都不能遵守,還認為這個世界就該圍著他轉,他的教育者都幹什麼去了?

就這麼一件小事,已經足夠證明了這個人連立足社會的最基本素質都沒有。而作為他本人來說,在他成為一個社會人的成長進程中,他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愛和教育引導,才會和社會格格不入,種種生命的缺失,比如愛,比如能力,會令一個人在世上生活地痛苦不堪。

所以他要自殺。

因痛苦而仇恨、因仇恨而扭曲。

所以他要殺人。

我想鍾某的父母在當初離開孩子去廣州打工賺錢一定沒想到自己的孩子某天會去殺人。

大多數父母其實想法很簡單,就是想多賺點錢可以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但是正如你們所看到的,愛和教育的缺失帶來的是怎樣的惡果?

所以,為了錢,養出個殺人犯,你還敢讓老人帶孩子嗎?

我真的希望大家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將家庭教育重視起來。

為了錢,養出了個殺人犯,你還敢讓老人帶孩子嗎?

當然不是說老人帶孩子一定不行。如果你覺得你家的老人能夠給孩子正確的引導,能夠教育好孩子,這其實也不錯。我就曾遇到過一位老人,她教育孩子非常得法,從小到大,孫子就是她一手帶大的,孩子性格好,現在已經讀博士了。

還有就算父母長期在一起,但是關係很僵,家庭不和;或者父母教育不得法,孩子的成長環境一樣很糟,這樣對孩子的成長同樣是很不利的。比如砍殺小學生的黃某就出自離異家庭。

所以不一概而論,你們自己看情況而定。

總之,一個家庭給孩子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能夠教育好孩子是大人的職責。這是對孩子、對家庭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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