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穩定報告的一些信號 了解下

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公佈了《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對2017年以來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

這份報告對過去一年多來的宏觀經濟與金融行業進行了分析與解讀,並對在此期間的一些監管政策的來龍去脈進行了闡述。

從新金融角度,以下是新金融琅琊榜梳理的一些細節,供參考。

1

與往年相比,今年的“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分析小組”發生了一些變化,組長從一名副行長變成了兩名副行長,去年為範一飛,今年為範一飛與朱鶴新。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則是第一次擔任該分析小組組員。

這可以理解為金融穩定的重要性得到了進一步提升,並且互聯網金融被全面納入央行的金融穩定分析框架。

2

《專題四:我國住戶部門債務分析》是這部報告的重頭戲。

近年來,我國住戶部門債務水平呈不斷上升趨勢,個人住房貸款保持較快增長,短期消費貸款於2017年高速增長,互聯網金融作為居民負債的補充渠道呈現“井噴式”發展。

報告提到,2017年,中長期消費貸款增速下降,而短期消費貸款增速大幅上升。2017年1月,短期消費貸款餘額同比增速為19.9%,至2017年10月已增至40.9%——這可以解釋去年10月現金貸新政的落地。

央行肯定了互聯網金融在彌補傳統金融服務不足、便利居民借貸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指出:部分居民不考慮還款能力,利用互聯網金融徵信缺失過度借貸,造成逾期無法償還,甚至引發暴力催收等惡性事件。

報告指出,鼓勵金融機構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同時加強風險管理,嚴厲打擊挪用消費貸款、違規透支信用卡等行為。積極運用大數據分析,加快推進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建設。

可以看到,央行對消費信貸領域高度關注,並點出了徵信缺失、過度借貸、挪用貸款、違規透支、暴力催收等問題。防風險與促合規將是未來一段時間的主旋律。

3

在《專題八:防範貨幣市場基金流動性風險》,央行詳述了關於加強互聯網貨幣基金監管的政策思路。

報告指出,2016年底,部分貨幣市場基金出現集中贖回壓力,並對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流動性產生衝擊;基於互聯網的採用實時申購贖回機制的T+0 貨幣市場基金迅速發展,存在流動性風險隱患。

“個別T+0貨幣市場基金在用戶數量及金融機構業務關聯等方面均已具有系統重要性,一旦出現流動性問題,單體風險極易向金融體系蔓延,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報告稱。

這樣的措辭,可謂嚴厲至極。

2018年6月,證監會、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規範互聯網貨幣市場基金銷售行為,對T+0贖回提現實施限額管理,降低投資者對貨幣市場基金無限流動性預期,緩解流動性管理壓力。

儘管如此,在報告中,央行金融穩定分析小組建議,當前應進一步提高貨幣市場 基金的流動性監管要求,引導貨幣市場基金迴歸其流動性管理工具和低風險投資產品的本源,加強對系統重要性貨幣市場基金的監管。

其中一條措施是建立極端情況下的“擠兌”阻斷機制, “可考慮將系統重要性貨幣市場基金納入央行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定期對其進行宏觀審慎評估。”

如此看來,針對餘額寶們的監管,只會更加收緊,暫時看不到任何放鬆的可能性。

4

在《專題九:地方監管的各類機構和交易平臺風險及治理》中,央行特別點到了小貸公司和地方金交所的亂象。

對小貸公司,報告更是指出了其多條“罪狀”:

第一,違規跨區經營。部分省級政府授權市級或縣級政府發放小額貸款公司牌照,部分小額貸款公司通過互聯網平臺及手機應用軟件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放貸業務,違反了小額貸款公司牌照應由省級政府批設、並且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跨省展業的監管規定。

第二,變相高槓杆放貸。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對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進行兜底承諾,並從中收取高額息費,撬動大量金融機構資金變相放貸。

第三,缺乏信用風險管理能力,風控薄弱。部分小額貸款公司缺乏貸款審核管理,風控嚴重依賴於外部信用評分體系,同時,其資金部分來自銀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 一旦公司發生信用風險,很可能向相關金融機構傳染,導致後者的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此外,小額貸款公司還存在借款人綜合成本畸高、涉嫌高利貸, 暴力催收易引發刑事案件或涉眾事件等問題和風險。

央行表示,當前及今後較長時期,防控和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是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方政府必須全面準確把握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實質,切實履行屬地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積極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承擔監管職責的機構和平臺的風險。

在該專題結尾,央行再次強調:全面實施金融機構及業務持牌經營。開展金融業務必須持有金融牌照。非法金融活動必須一律禁止,非法金融機構必須一律取締,嚴厲打擊無牌照、超範圍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全面實施、一律禁止、一律取締、嚴厲打擊……信號再明確不過了。

5

《專題十一:組織建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央行從集中清算模式的優勢入手,闡述了建設網聯平臺的重要意義。

報告提到,網聯清算平臺建立以前,我國非銀行支付機構採用典型的代理清算模式,115家從事網絡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分別與上百家銀行系統連接,這一模式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首先,多頭開立賬戶,運維成本高,資源浪費嚴重。

其次,接口標準和安全規範不統一,支付交易信息碎片化嚴重,且遊離於監管之外,風險隱患較 大;尤其近年來一些支付機構為地方股權交易平臺甚至無牌照的金融交易場所提供資金結算通道,介入大額批發類支付服務,在未納入集中清算的情況下,極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最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分散存放,資金挪用、詐騙等風險易發;一些支付機構基於備付金利息收入大肆開展低價傾銷、交叉補貼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一些大型支付機構則以高額備付金存放為利誘,提高議價能力,抬高利率中樞,加劇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

上述備付金的問題,直指某些第三方支付巨頭。除了沒點名,已經相當露骨。

央行指出,網聯清算平臺主要處理非銀行支付機構發起的涉及銀行賬戶的支付業務,是我國金融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網聯清算平臺有助於優化支付清算市場資源配置,整治支付市場亂象,防控金融風險,維護支付市場健康發展。

6

在專題十二,央行專門講述加密資產相關領域風險及防範。

由於缺乏監管,加密資產相關領域投機色彩濃厚,存在無序發展、易被違法犯罪活動利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等問題,不利於實體經濟發展。

報告提到,2017年,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持續深入推進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清理整頓代幣發行融資和加密資產交易平臺業務,引領了全球監管取向,初步遏制了加密資產相關領域的風險。

央行認為,當前加密資產相關領域的清理整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有效防範化解了 相關風險,但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形態多變、轉移迅速,仍存在違規業務“出海”運營,利用代投、代充手段進行詐騙等問題。

還有變相ICO不斷出現,例如不直接發幣募資,而是先免費“贈幣”,發行人自留一部分幣,後續設法炒高幣價牟利等新變種。

對此,央行指出,清理整頓工作需持續著力,相關風險的防範與化解需未雨綢繆,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下一 步,應持續開展研究監測,著力推進業務整治,強化投資者保護與教育,推進國際合作。

7

《專題十八: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制度 防範金控集團野蠻生長風險》堪稱本報告中關注度最高的章節之一。

報告指出,一些金融控股集團野蠻生長,體量大,業務雜,關聯風險高,但監管缺失,可能威脅經濟和社會穩定。為促進金融控股公司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

報告還列出了非金融企業背景的金融控股公司,具體包括以下5種:

1.國務院批准的支持國家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控股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均為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 旗下擁有銀行、證券、基金、保險、期貨等金融機構及實業。

2.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參控股本地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如天津泰達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集團等。

3.中央企業集團母公司出資設立、專門管理集團內金融業務的資產運營公 司,如招商局、國家電網、華能集團分別設立了招商局金融集團、英大國際控股集團、華能資本服務公司,對原屬母公司的金融機構履行出資人管理職責。

4.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通過投資、併購等方式逐步控制多家、多類金融機構,如明天系、海航集團、復星國際、恆大集團等。

5.部分互聯網企業在電子商務領域取得優勢地位後,逐步向金融業拓展, 獲取多個金融牌照並建立綜合化金融平臺,如阿里巴巴、騰訊、蘇寧雲商、京東等。

金控監管,歷來是一個敏感的問題。在今日的資本市場上,恆大集團大跌6.92%,復星國際亦跌去了3.49%。

談及第5種,央行特別提到了螞蟻金服——“其中,阿里巴巴劃轉全部金融資產成立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目前擁有第三方支付、小貸、保險、基金、銀行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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