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违章建筑里办学 住建局叫停、教育局反对

广东汕头市潮南区潮南外国语学校,利用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业厂房办学。其中,该校提供给400多名学生居住的学生公寓楼,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打桩基、不具备抗震条件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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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全起见,业主方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已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区领导发出《关于注销潮南外国语学校的申请报告》及律师函,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注销该校的办学许可证。

近日,媒体以《汕头:违章建筑内办学校 房东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为题进行了报道。


广东汕头:违章建筑里办学 住建局叫停、教育局反对


经媒体报道后,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介入调查。

2018年11月1日,潮南区住建局向汕头市潮南外国语学校、房屋安全责任人卡伦公司发出《告知书》

告知书称:“10月29日,我局接到汕头市潮南外国语学校送来汕头市房屋鉴定所抄送我局的《房屋鉴定通知书》(汕房鉴字2018-418),鉴定机构对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的倾斜率进行鉴测,未体现对结构构件强度及抗震设防进行检测评估。根据我局向业主询问了解学校建筑物建设有关情况,该学校建筑物原按厂房用途进行建设,现改为教学用房;现学生公寓在原有四层的基础上叠建三层,且没有任何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资料,建筑结构安全不明,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 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五)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危害房屋安全。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现责成你(单位)对学校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全面鉴定评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在未确定建筑物安全性的情况下暂停对学生公寓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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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告知书,同时抄送属地的陈店镇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然而,在明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收到住建局告知书的潮南区教育局,却于2018年11月6日回复卡伦公司称:

“潮南外国语学校位于陈店镇陈围工业城,2012年8月经区教育局批准正式办学,办学类型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是一所按程序审批的正式民办学校,隶属陈店教育组管理。学校申办人为陈化洲,批准办学后为学校法人代表;刘士标为学校校舍业主,陈化洲的合伙人,也是原学校董事会成员。

2016年5月,学校董事会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法人代表由陈化洲变更为罗堂武:2018年4 月,学校董事会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法人代表由罗堂武变更为李新国。至此,刘士标不再参与学校办学,仅仅是校舍业主。

学校现有在校中小学生682人,教师38人,目前,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正常。对申请书反映的情况,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实际,细致调查研究,认为申请人提出‘取消该学校的办学资格’的要求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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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卡伦公司和刘士标真的没有资格申请注销该校的办学许可证吗?

实际上,2012年8月,经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北博士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共同申请,成为潮南外国语学校的举办人。

潮南区教育局向卡伦实业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4051440000070号),办学有效期为2012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但在卡伦公司和刘士标失去对该校的实际控制后,却仍然超过审批期限违法办学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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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伦公司和刘士标是潮南外国语学校的举办人,而潮南区教育局却认定作为举报人的卡伦公司和刘士标,提出“取消该学校的办学资格”的要求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这是什么逻辑?

目前,作为该校举办人之一的湖北博士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已被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因此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系潮南外国语学校唯一的举办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卡伦公司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所举办的潮南外国语学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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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教育局还称:据了解,学校没有存在由于管理混乱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维权的情形,倒是出现了申请人刘士标为了讨回租金而纠结人群到学校围堵校门等过激行为

对于申请人反映的学校办学存在的不良现象,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一、对申请书中反映的关于办学安全等问题,区教育局将跟踪督促陈店镇教育组,落实学校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使全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三、学校办学方拖欠申请人场地租金,建议当事双方本着妥善解决问题的宗旨,多方协商,落实租金偿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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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住建局发告知书叫停学生公寓楼的使用,教育局却称“学校没有存在由于管理混乱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维权的情形”、“对办学安全问题进行限时整改……”

当然,潮南区教育局为无视住建局的告知书,特意将回复的落款时间标注为“2018年9月14日”。

按教育局的回复,也就是说家长没到学校来闹,就不用管学生住的是不是违法建筑,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令人不解的是,潮南区教育局在明知该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一味包庇袒护,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纪检监察机关是不是也该介入调查一下?

孩子的生命安全无小事,而潮南区教育局却对其视若无睹,甚至找出种种理由来搪塞学校的举办人,难道教育局与耍赖拒付房租的痞子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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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件当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极其负责任的部门——潮南区住建局;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潮南区教育局。在同一个区,两局的差别怎么那么大呢?

此外,据称潮南外国语学校的实际控制人陈化洲,是湖北某教育机构的公职人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媒体人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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