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第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在夏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甘南州第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在夏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中國甘南網訊(記者 張佳)11月7日,夏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判被告人桑某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和被告人昂某、才某故意毀壞財物一案。

法庭審理查明,自2007年以來,被告人桑某在夏河縣吉倉鄉南畔周邊持石頭、刀子、槍支多次隨意毆打、追逐、恐嚇他人,傷害他人身體,夥同被告人昂某、才某於2018年4月15日下午對吉倉鄉完某等三人的住宅實施了打砸,造成財物損失9019元。

甘南州第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在夏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夏河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桑某長期隨意毆打他人,橫行鄉里,擾亂、破壞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非法持有槍支,故意傷害他人;被告人桑某、昂某、才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被告人桑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昂某、才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且被告人桑某的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2條關於“村霸”的規定。

甘南州第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在夏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夏河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桑某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以被告人昂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被告人才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法庭審理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為三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全程提供翻譯,當庭進行舉證、質證、認證,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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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相關單位負責人及被告人親屬、被害人親屬等60餘人參加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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