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店主」 因代購被判10年罰550萬,你還敢代購嗎

遊燕,是一位淘寶店主,2013年,在淘寶上開了名為“TSHOW進口女裝店”的淘寶店,用來銷售進口高檔服裝的海外代購,同年開始通過快遞郵寄、僱請“水客”偷帶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進境,並在淘寶上銷售。

“淘寶店主” 因代購被判10年罰550萬,你還敢代購嗎

被關閉前的店鋪首頁

據統計,被告人遊燕在香港刷卡購買並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總計人民幣11400558.93元,經核定,上述服飾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005187.33元。遊燕走私了價值1000多萬元的服飾,逃了300多萬元的稅,終審被判刑10年,罰款550萬元。8月份,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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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都是逃稅,為什麼遊燕逃了300多萬就要去坐牢,冰冰8億多都沒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遊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走私普通貨物進境後在國內銷售牟利,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遊燕偷逃應繳稅額30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依法應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插播:雖然被判罰,但也符合法律規定,沒什麼可說。

至少比那些“網紅代購”良心多了,他們在國外超市 直播拿奶粉過程並寫上中文名字,然後等客戶付款完再把奶粉放回貨架。然後從國內發山寨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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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簡稱《電商法》)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且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電子商務經營者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元芳,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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