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防「放、管、服」」之三——「有形之手」施公平之策

「福建消防“放、管、服”」之三——“有形之手”施公平之策

福建消防“放管服”

“有形之手”施公平之策

“簡政不是減政,放權不是放任;簡政不是減責,只有科學有效地‘管’,才能促進更大力度地‘放’”,福建省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部長陳秉安介紹說,福建消防在放權的同時,深入推進監管方式創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力度,著力優化政府服務,做到“放、管、服”三管齊下。

讓誠信主導監管

規範消防技術服務市場

福建省消防總隊與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技術服務機構動態監管機制,建立技術服務誠信檔案和“黑名單”制度,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龍巖某消防檢測服務機構負責人賴先生介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如果違規操作出具虛假報告,消防部門將根據週期計分管理,對其進行處罰,直至暫停其執業,作為“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予以公佈,給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套上“緊箍咒”。

「福建消防“放、管、服”」之三——“有形之手”施公平之策

事例回顧

在對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的“雙隨機”檢查中發現,廈門某消防技術服務公司因降低標準違規向相關單位出具評估報告,隨即被消防總隊停止執業,並列入“黑名單”。該公司負責人坦言他們現在已是追悔莫及,這一行為導致公司因小失大,不僅無法承接相關消防技術服務業務,還造成公司授信降低、融資困難,損失很大。

讓科技輔助監管

增強公信力和執行力

2017年3月開始,一款移動消防執法APP在福州、廈門、泉州等地率先投入使用,APP後臺隨機指派監督員,隨機安排檢查對象,實現了“監督管理檢查”雙隨機,打破了原先的分片包乾制度,有利於推進執法責任落實,降低廉政風險。

福建省消防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執法時間、地點、事件、項目等要素及時通過圖像、視頻、電子數據等形式保存,實現行政許可全程可控,行政案件全程可溯,行政審批全程公開,確保執法嚴明公正、規範到位,進一步強化消防部門執法公信力。

「福建消防“放、管、服”」之三——“有形之手”施公平之策

讓政務公開制衡監管

提高公眾知情權與監督權

2016年8月,福建消防先行先試,推行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重大火災隱患信息“三公示”制度,將三類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全面、完整、規範、清晰、準確地向社會公開,實現信息全面公開、社會全面認知、公民全面認同。

在公示內容上,除了落實省政府要求的行政執法決定書、設定依據、項目名稱、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審批部門等信息外,還將消防審批和執法的法律文書作為公示的必要內容。特別是重大隱患信息公示,更加全面地反映消防行政執法內容,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發揮公眾對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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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三公示”

2016年8月,福建省消防總隊印發《福建省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重大火災隱患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我省消防部門將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重大隱患整改作出決定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在本單位門戶網站進行公示(簡稱“三公示”)。

將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

作出行政決定的各級消防機構是“三公示”工作的主責單位,總隊、支隊、大隊分別負責本級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重大火災隱患公示信息的歸集、上傳和公示工作。

“三公示”信息除在總隊、支隊兩級消防門戶網站公示外,還將主動對接政府信用信息平臺等渠道,確保群眾可以通過多個平臺進行查詢、監督。

行政許可類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主要公示消防行政許可決定書及其文號、設定依據、項目名稱、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審批部門,以及做出行政許可部門認為應當公示的相關信息。

行政處罰類信息主要公示消防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其文號、執法依據、案件名稱、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處罰事由、做出處罰決定的部門、處罰結果、救贖渠道,以及做出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為應當公示的相關信息。

重大火災隱患類信息主要公示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及其文號、單位名稱、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整改期限,以及做出行政許可部門認為應當公示的相關信息。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當前,福建省消防部門面臨體制機制的改革,整體體制和職能的劃轉並未影響消防“放管服”的步伐,消防部門只會鍥而不捨,馳而不息地抓下去,讓改革東風不只產生陣風效應,而是讓企業和群眾更深度感受改革的春風。

「福建消防“放、管、服”」之三——“有形之手”施公平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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