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西高速余某駕車逆行近33公里被刑拘

原標題:雅西高速逆行33公里 司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雅西高速餘某駕車逆行近33公里被刑拘

餘某駕車逆行近33公里,經過了5個隧道。

雅西高速餘某駕車逆行近33公里被刑拘

駕車逆行的餘某最終被民警截停。


雅西高速餘某駕車逆行近33公里被刑拘

女司機逆行監控視頻截圖。

10月25日中午12時許,雅西高速漢源至石棉段,石棉縣人餘某駕車逆行近33公里,中途經過了5座隧道,一路上險象環生,兩次拒絕民警停車指令,最終被民警設卡攔下。事發後,26歲的餘某受到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26日凌晨,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率先報道了此事,並引發廣大讀者、網友關注。部分讀者和網友認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較輕,有律師也認為餘某的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社會關注和律師觀點,很快引起了交警部門的高度重視。

案情進展

逆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司機已在石棉縣看守所關押

27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隊)發佈《案情通報》稱,該分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餘某駕車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是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偵辦的首起因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案件。”據辦案民警介紹,當事駕駛員餘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於27日凌晨被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六分局依法刑拘,並送往石棉縣看守所關押。

律師說法

被交警兩次警告仍未停車

很可能構成了“主觀故意”

餘某成為“四川高速公路逆行入刑第一人”,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師事務所主任朱界平律師認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其逆行長達30多公里,中途經過了多處隧道,其行為情節特別嚴重,對在高速路上行駛的不特定的人員和車輛具有非常大的危險性;二是其明知在高速路上逆行未及時釆取合理的處置措施,且在被交警兩次警告後仍未停止危險行為,這種情形下就很可能構成了《刑法》意義上的“主觀故意”或者“放任危險行為的發生”。客觀行為具有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主觀上又存在對危險發生的放任或故意,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就較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被處以該罪名的可能性就較大。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丁偉李昕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