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河北官方宣佈對《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進行了最新修正!
其中,關於“二孩三孩、晚婚假期、獨生子女”等政策做出重大調整!每一處變化都和我們息息相關!
超50%細則有變
計劃生育政策有重大調整
據悉,與2011年第一次修正後的《實施細則》對比,本次修正後,《實施細則》由6章42條修正為6章27條,刪除17條,增加2條,修改6條,超過50%的細則有變!
政策修正後
你可能最關心的幾點變化
1、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根據最新修正的《條例》規定:雙方無子女的公民結婚後,可以自願安排生育兩個子女。
2、這些夫妻可以申請生育第三個孩子↓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一) 夫妻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醫學鑑定為病殘兒, 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 再婚(不含復婚) 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一個子女,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三) 再婚(不含復婚) 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河北省“晚婚假”取消坐實↓
本次《實施細則》修正刪除了“第十七條:公民實行晚婚的,達到晚婚年齡的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條例》規定享受獎勵婚假。”
補充:根據最新修正的《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15天。
4、不再頒發《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修正後的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補充:最新修正後的《條例》已經規定,對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最新計劃生育條例全文
這些你一定要知道
你對計劃生育政策的最新變化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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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自河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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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河北君德風律師事務所,白延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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