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河北官方宣布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最新修正!
其中,关于“二孩三孩、晚婚假期、独生子女”等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每一处变化都和我们息息相关!
超50%细则有变
计划生育政策有重大调整
据悉,与2011年第一次修正后的《实施细则》对比,本次修正后,《实施细则》由6章42条修正为6章27条,删除17条,增加2条,修改6条,超过50%的细则有变!
政策修正后
你可能最关心的几点变化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根据最新修正的《条例》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2、这些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 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三)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河北省“晚婚假”取消坐实↓
本次《实施细则》修正删除了“第十七条:公民实行晚婚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奖励婚假。”
补充:根据最新修正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
4、不再颁发《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修正后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补充:最新修正后的《条例》已经规定,对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最新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你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最新变化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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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自河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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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白延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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