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區有了更強「保護神」,甘肅省祁連山林區檢察院正式掛牌

林区有了更强“保护神”,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正式挂牌

林区有了更强“保护神”,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正式挂牌

《檢察日報》截圖

林区有了更强“保护神”,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正式挂牌

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朱玉(左)、張掖市委書記楊維俊(右)為祁連山林區檢察院揭牌。

經最高檢批覆同意,甘肅省祁連山林區檢察院近日掛牌。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朱玉出席當天在張掖市甘州區舉行的掛牌儀式,並和張掖市委書記楊維俊一起為祁連山林區檢察院揭牌。

據悉,祁連山林區檢察院是甘肅省檢察院林區分院的基層檢察院,始建於1982年,搬遷至張掖市甘州區後,負責管轄祁連山、連古城、敦煌西湖、安南壩、鹽池灣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及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並依法對轄區公安分局的執法活動進行法律監督。設立祁連山林區檢察院,對加強祁連山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環境資源法律監督,開展公益訴訟,查辦涉林環境資源犯罪具有重大意義。

日前,為適應國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新形勢,深入推進林區檢察院改革,甘肅省檢察院對林區檢察機關進行了機構重設及管轄調整,林區檢察機關的管轄擴展到全省所有重點國有林區、各類自然生態保護區和專門保護區。

此次改革中,除祁連山林區檢察院以外,原屬慶陽市檢察院管理的子午嶺林區檢察院,調整為甘肅省檢察院林區分院直屬管理;撤銷白水江林區檢察院,設立小隴山林區檢察院,遷址至天水市麥積區;撤銷舟曲林區檢察院,設立白龍江林區檢察院;洮河林區檢察院管轄範圍調整後涵蓋了洮河、太子山、蓮花山、尕海則岔等轄區;甘肅省檢察院林區分院依法對省森林公安局的執法活動進行法律監督,並受理省森林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各類刑事案件,將蘭州市檢察院管轄的涉林二審案件指定林區檢察分院管轄,建立了覆蓋全省重點林區的涉林案件統一管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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