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反對承包地由農戶流轉給老闆

李昌平:反對承包地由農戶流轉給老闆

  昌平答友問

  友問:你反對承包地由農戶流轉給老闆,為什麼?

  昌平答:我不是簡單的反對。

  目前,農戶承包地"流轉"最普遍的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約定一定的期限和租金,農戶直接把地租給"老闆"經營;另一種是農戶以承包地入股"老闆"的公司,獲得股權收益。

  上述兩種流轉形式我都反對。理由如下:

  第一,老闆搞農業,除了比小農戶會講"故事"外,其實其他方面的農業發展能力都不如小農戶,老闆搞規模農業的成本遠遠高於小農農業成本。如果老闆不追求承包地非農化、非糧化收益(包括財政補貼和投入),老闆農業是搞不下去的。如果老闆都追求非農非糧收益,中國農業必危險!

  第二,眾多小農戶直接把承包地流轉給老闆,一方面契約的可靠性是不足的,雙方都可能毀約,並不一定是老闆的契約精神及守約能力比小農戶好,因為老闆的公司是可以"依法破產"的,農民卻有父債子還的傳統;另一方面,老闆抗風險能力遠遠低於小農戶,且"休耕"的可能性更大,老闆農業履行農業社會責任的精神和能力天然不如小農戶可靠。

  第三,農戶承包地直接流轉給老闆後,老闆獲得農地經營權,一方面,老闆以農地經營權申請財政補貼,實際是農戶及村社共同體的未來發展之本錢(生產資料)奉送給老闆了,失去了發展之本,農村還有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所謂的三權分置後,特許老闆拿農戶的承包地去"融資"(如經營權抵押貸款),這實際是讓店小二拿東家的店子去當鋪換錢再開分店,這必然導致一連串的經濟糾紛和社會矛盾。

  第四,小農戶以承包地作股權入股老闆的公司,這更是荒謬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小農戶在老闆公司裡有什麼股東權利?怎麼保障小農戶的股東權益的實現?股權有風險,公司虧本了,股權沒收益,或股價貶值,讓小農戶自擔風險?另一方面,股權能隨時變現嗎?股權不能隨時變現退出,老闆胡整,小農戶(股東)連用腳投票的權利都沒有,這種制度安排靠普?

  第五,中國小農社會、小農農業將會長期存在。君不見,改革開放四十年農村戶籍人口由七億上升到了九億的現實存在?君不見,兩億多農民工大多最終是變不成市民的現實存在?土地向老闆集中實際是不符合國情的,實際也是害了老闆。有幾個老闆下鄉搞規模農業不虧的?90年代以來的"農業大戶"還有幾個"活著"?動不動就說拿幾千萬、幾個億投資規模農業的"老闆",不是被忽悠殘了就是想忽悠殘別人。

  第六,一旦老闆控制了生產資料,政府農業補貼也進入老闆公司,村社組織就會加速空化化、邊緣化、名存實亡,誰來主導農村治理?黨支部放置什麼地方?黨怎麼領導農村?

  我是主張土地流轉的!

  但我建議在建立起類似日本農協的"內置合作金融村民村社共同體"之後,最最優先的土地流轉是小農戶流轉給村社共同體,次之是共同體內成員之間的土地合作經營。

  小農戶把土地流轉給村民村社共同體了,共同體成立農業合作社,再把土地承包給合作社成員,也可以找老闆平等合作搞農業產業鏈的延伸。這樣可以在村社內置合作金融部的支持下,構建更加完善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政府支持農業的資金也進入村民村社共同體為村民共同享有。

  這樣安排,可以避免上述六個方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可以保證黨的領導並繼續走社會主義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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