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持假駕照駕未年審貨車上高速被拘15天並罰款6700元

11月9日,萬寧公安交警高速公路中隊執勤路管員在大茂錯時聯勤崗點攔截一輛逾期未年檢小貨車,查獲一名持假證駕駛車輛的男子,男子被依法行拘15天,罰款6700元。


一男子持假駕照駕未年審貨車上高速被拘15天並罰款6700元

當天下午6時許,萬寧公安局交警大隊高速公路民警在錯時聯勤大茂卡點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瓊A03H 86白色小貨車駕駛員有無證駕駛嫌疑,民警遂對該車進行攔截檢查。檢查時,駕駛人神色慌張。經查詢得知,該駕駛人黃某輪,男,現年35歲,澄邁縣橋頭鎮五包村人,所持駕駛證為假證上路行駛至今。面對民警的詢問,黃某輪供述了其在海口某假證窩點購買了一本A1A2假駕駛證且違法駕車上路的事實。萬寧公安交警大隊民警依法對高某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處罰款6700元。

一男子持假駕照駕未年審貨車上高速被拘15天並罰款6700元

萬寧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根據《道交通安全法》第96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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