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黑名單”心惶惶 “老賴”急忙把錢還

近日,萍鄉市湘東區法院通過採取將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的措施,促使被執行人主動還款,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

據悉,胡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向李某借款3萬元,約定到期支付5000元利息,借期屆滿後胡某卻多番推脫不還,李某起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後胡某仍不還款,李某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胡某去向不明,法官得知胡某是個生意人,經常出差進行生意往來,便果斷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強大的執行措施不僅在交通、住宿等方面對被執行人胡某進行了嚴格的限制,更在精神和名譽上制裁了胡某,胡某擔心自己失信的名聲落入生意夥伴耳中給自己造成不利後果,趕忙主動聯繫法院,當日就將本息欠款3.5萬元分文不少地轉賬匯入法院執行款賬戶,只要求趕快將自己從“黑名單”中刪除。在將案款如數發放給申請人後,一起僵持數月的執行案件順利執結,保障了當事人權益,維護了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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