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黑名单”心惶惶 “老赖”急忙把钱还

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通过采取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据悉,胡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3万元,约定到期支付5000元利息,借期届满后胡某却多番推脱不还,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胡某仍不还款,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胡某去向不明,法官得知胡某是个生意人,经常出差进行生意往来,便果断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大的执行措施不仅在交通、住宿等方面对被执行人胡某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更在精神和名誉上制裁了胡某,胡某担心自己失信的名声落入生意伙伴耳中给自己造成不利后果,赶忙主动联系法院,当日就将本息欠款3.5万元分文不少地转账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只要求赶快将自己从“黑名单”中删除。在将案款如数发放给申请人后,一起僵持数月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保障了当事人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