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內蒙古一男子不願分手竟殺害女友父親

死刑!内蒙古一男子不愿分手竟杀害女友父亲

死刑!内蒙古一男子不愿分手竟杀害女友父亲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楊文光故意殺人死刑複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楊文光死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後向楊文光進行了宣告,並於2018年11月9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楊文光執行了死刑。

死刑!内蒙古一男子不愿分手竟杀害女友父亲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楊文光與王某某原系男女朋友,后王某某向楊提出分手,楊因此不滿,產生殺害王某某父親王丕珠(被害人)以報復王某某之念。2016年8月14日13時許,楊文光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罕臺鎮撖家塔村劉家渠社王丕珠家旁草灘中,用繩子勒王的頸部,用腳踢王的胸部,致王因機械性窒息合併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心臟破裂而死亡。2016年8月15日12時30分左右,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在案發現場西南方向一處山坳裡將楊文光抓獲。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文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楊文光因王某某不願意與其繼續交往,為報復,將年近八旬的無辜被害人王丕珠殘忍殺害,犯罪動機卑劣,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楊文光曾因犯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犯故意殺人罪,繫累犯,且無悔罪表現,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文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楊永利

死刑!内蒙古一男子不愿分手竟杀害女友父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