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重病,岳母拋棄不管,錢也不出,就連病故也不出面,作為女兒,還需要孝敬這樣的母親嗎?

尋城客


盡法定的贍養義務吧!

畢竟生養一場,讓老人家好好過個晚年。

父母之間,一輩子夫妻走到頭,恩恩怨怨太多,

箇中緣由不是當事人,誰也不可能百分百了解。

有的夫妻磨合到晚年,反而一切都釋然了,

不去計較,該放下的心結也都發現了,

珍惜老來伴的生活,彼此攜手鍋餘生。

有的老人家一輩子都放不下心中的怨念。

而這位老人家(文中的岳母),

要麼是一個心中有怨言的人。

要麼是一個極度自私自利的人

若是前者,就多些體諒吧!因為她心中更痛。

若是後者,秉承為人子女,儘自己的責任。

無論她如何待我,問心無愧就好。

哪吒也曾割骨還肉……


吳靈子


這就證實那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丈夫有難,拋夫只顧自己的,什麼時候都有,不僅在中國有,在國外也有,只能同甘,不能共苦,並不是國人的專利。

岳父病重,岳母拋棄丈夫不管,有錢也不出,丈夫去世,她連面都不露,常言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白日夫妻似海深。死者為大,哪怕為了遮人耳目,給女兒女婿留點臉面,送夫最後一程,也該盡到妻子的責任,這隻能證明你的岳母娘是一內心歹毒的人。

依據法律的規定,岳父岳母撫養了你的妻子,培養她長大成人,你的妻子就有履行幫扶和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撫養關係和贍養關係是相輔相成的,遵照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你的岳母再做得可惡,再做得沒有人性,但對於老了的贍養問題上,與她對丈夫的可惡和無情沒有任何關聯,做女兒的還得必須盡到贍養的義務。

你作為女婿的最好別插進一槓子,她女兒孝不孝敬她,是她女兒的事。如果她女兒記恨她,跟她過不去,這就叫報應。


老蔣閒言


現在很多人認為孝敬父母是兒子的事,與自己似乎無關。

為什麼尼?因為財產繼承兒子就比女兒的多,所以也能說得過去。

但是這不是我們的理由,我們要明白,子女贍養父母乃是天經地義的事,

無論是兒子、女兒都有孝敬自己父母的義務。

曾經父母養育我們時候並沒有提任何條件,

不是說,你是女兒,就少給你吃穿了。

所以我們應當先做好一個子女對父母應盡的義務。

當然,作為老公,如果岳父岳母需要幫助了,自己也不要阻止妻子去幫助,甚至自己也應該盡力跟老婆一起去幫助他們。

現在有些人……

老婆對孃家好點就不行,只允許對公婆好。

記住……,無論男女都是父母所生,

所以子女贍養父母是沒有任何條件的。

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好、最親的人。


馬江—khalid


很可能這老頭在世時對老伴太惡劣,否則生活了一輩子的老夫妻不會不管他。我曾見過我的一個鄰居,這老頭每天什麼都不幹,但嘴不閒著,老說老太太這也不是那也不對,而老太太伺候一大家人的生活忙個不停,經常見他揹著孫子種挺犬的園子,上街買菜,還為六口之家的三餐勞作,沒見她休息片刻。那老頭活了七十二歲時死在醫院,好多人勸老太太到醫院見最後一面,都被拒絕,直到入土也沒見他一面。若不是太讓老太太傷心,我想相處一輩子了不會不管。


海浪139634508


這就是人性,在金錢和病痛面前,經不起考驗,女人在男人落魄時離開已經成為天經地義的做法,男人在飛黃騰達後拋棄結髮妻子也多如牛毛。但是孝順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容道德綁架。母親拋棄病重父親,這是她的問題,而父母親單就養育你長大成人,這份恩情就該沒齒難忘,你有什麼理由不孝順她?是人都該孝順父母,這是為人最基本的天道倫常,不要受如今社會的自私之風而違背做人的基本底線。


nobackness


以前回答過這累問題,不懂法的亂噴,無論是父親拋妻棄子,還是夫妻間的棄管,這種行為是人神供憤的,但法律上子女對不負責任的父母的扶養義務是明確的,儘管你供養的人的前行千夫所指,這是情與法的關係。


閒庭信步141598427


看問題不能太片面,也許是你岳父年輕時候做過什麼讓你岳母心寒的事兒,才讓你岳母如此行事。而關於孝敬這個詞,我覺得你理解有問題,父母生養你,照顧你長大,從牙牙學語到上大學,找工作,一直在操心你的事兒,如此,想想他們曾經為你做的,你怎麼能說出來需不需要孝敬這樣的話。只要父母在你未知世之前不曾拋棄你,你就有贍養他們的職責。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希望每一個子女在做決定之前,先想想生你養你的父母。祝好。


阿水樹洞


這應該是站在女婿的角度的提問

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能贍養肯定要贍養啊,誰把你養大的?誰生的你?

這個不管什麼情況,如果對方生活困難生活不下去了,子女又有贍養能力的話,如果不贍養的話,對方直接起訴人民法院就可以了,法院會讓你出贍養費的。


唐家大少1987


這事吧!應該一分為二的說!作為女兒,贍養父母是應該是無條件的,母親不善待父親是她們夫妻之間的事,她們之間的恩怨有他們之間的故事!做兒女的要學會原諒,也許做母親的做的並不對,但就算如此做女兒的還是應該贍養,說實話!也許盡孝並不是心甘情願,改盡的義務還是要盡!


芃然有序


法律規定,父母履行了撫養子女的義務,將其扶養長大,作為子女就有義務贍養老人,但是作為沒有盡到父母責任,沒有扶養孩子的父母,法律沒有規定子女就一定有贍養義務。但是有的地方個別腦殘法官故意曲解法律,支持了沒有盡責的父親或母親可以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不知道這些法官是遵從哪國法律才這麼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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