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被问责!滨海新区通报一起在取缔“地条钢”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

10人被问责!滨海新区通报一起在取缔“地条钢”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

日前,在滨海新区区委坚强领导下,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区科工委、中塘镇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取缔“地条钢”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的典型问题。现通报如下:

经查,2007年天津市大港兴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峰公司”)购入中频炉、连铸机等设备,计划生产“连铸坯”(即“地条钢”),后因故未投入生产。2017年以来,该公司未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开展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的通知》中“四个彻底拆除”的要求及时拆除相关设备,并一直封存于中塘镇西闸村兴峰公司车间内。2018年9月4日,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兴峰公司“地条钢”生产设备未按规定拆除问题。目前该“地条钢”生产设备已按照整改要求全部拆除完毕。

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区科工委、中塘镇分别向区委做出深刻检查;区科工委党组书记陈良文向区委做出深刻检查;对区科工委主任、区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桂华通报批评;对区科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兴华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区科工委综合规划处(产业政策处)处长甄胜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科工委综合规划处(产业政策处)主任科员王伟党内警告处分;对中塘镇党委书记窦汝春,中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耿庆辉通报批评;给予中塘镇副镇长袁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塘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周绍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塘镇西闸村党支部委员(原村委会主任)孙凤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起“地条钢”问题暴露出区科工委、中塘镇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把握中央和市委、区委坚决取缔“地条钢”的重大政治意义,没有从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健康良好市场秩序的高度认清“地条钢”的重大危害,贯彻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决策部署不力,没有真正压实统筹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通报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确保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压紧压实党政干部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街镇属地责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激发内在动力,勇于干事、尽职尽责、主动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好“头雁效应”,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凭实干加快发展。

三要疾风厉势,治庸治懒,持续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将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顽疾作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用好问责利剑,盯住为官不为、庸懒散拖问题线索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也追领导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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