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常德石门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通报」常德石门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常德石门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通报」常德石门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县能源办沼气池建设维修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县能源办在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过程中,未将结余资金91865.55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2015年至2016年,县能源办在实施农村沼气池维修过程中,未将结余灶具及配件收入33000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该办原出纳徐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该办主任项文元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项文元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察局给予徐霞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额收缴。

2.二都街道千烽社区违规收费和套取资金问题。

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千烽社区先后将收取的入党积极分子捐款11500元、知名人士捐款50000元、部分农户入户硬化工程款62000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主要用于处理非生产性开支;2016年12月,该社区干部根据社区党总支书记易先兵安排,采取虚列工程项目的方式,虚开了合计金额为328320.10元的票据,经报账后主要用于处理非生产性开支。易先兵作为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易先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二都街道纪工委给予易先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常德石门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3.夹山镇东泉村集体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

丰光文在担任夹山镇东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为村集体争取到了3万元道路建设资金。2007年5月,该笔资金到位后,丰光文未将资金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而是用于处理非生产性开支。丰光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丰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雁池乡李家峪村党总支书记郑海南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1年下半年,为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李家峪村争取到了专项资金11万元。后经贫困户同意,该资金由村集体统一收缴后用于村部建设。郑海南作为该村党总支书记,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郑海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雁池乡纪委给予郑海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审:王华 终审:廖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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