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發紀念中學2018-2019學年度助學工作指引

鄧發紀念中學2018-2019學年度

助學工作指引

一、助學項目情況

1、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學期1000元)

資助範圍: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在校且學籍在冊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人數:440人,其中高一級132人,高二級163人,高三級145人。

所需資料:①《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注:不需要到村委、鄉鎮蓋章);②《廣東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③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

2、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或非建檔立卡低保戶、殘疾、特困供養等免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1000元,需繳費後再統一退回)

資助範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或非建檔立卡低保戶、殘疾、特困供養戶等家庭在學學生(必需給予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人數:按實統計。

所需資料:①《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注:不需要到村委、鄉鎮蓋章);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或非建檔立卡低保戶、殘疾、特困供養等相關證件複印件;③《廣東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④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

3、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每人每學期625元)

資助範圍: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在校住宿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不能申請此項補助)

人數:約100人。

所需資料:①《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注:不需要到村委、鄉鎮蓋章);②《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申請表》;③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

二、申請及審核辦法

①9月20-24日,宣傳發動;

②9月25-28日,學生填寫《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廣東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或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申請表》)並提交戶口簿複印件、相關貧困證件複印件(建檔立卡、低保戶、殘疾證、特困供養等貧困家庭一定要提供,其他的有則提供);

③9月29-10月10日,級組核查(核查比例不低於10%)、評審,10月11日前各級把受助學生彙總表、資料交總務處梁華處;④10月12-15日,學校評審;⑤10月16-22日,學校公示;⑥10月23-11月10日,登記學生銀行卡信息,發放相關款項,整理檔案資料。

三、幾點說明

1、關於“信任在先”原則:廣東省教育廳2018年8月23日相關《通知》(粵教助辦函【2018】45號)明確,學生在填寫《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時,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家庭情況,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則,學生不再需要到當地村鎮、街道蓋章。為證明相關身份,學生仍需出示有關證件,如扶貧幫扶手冊、五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兒童福利證、低保證、特困職工證、救助證、低收入證、優撫對象證明、因公犧牲警察證明、殘疾人證、戶口簿等。

《通知》指出,學生提交申請表後,學校要認真核實學生填寫信息,並隨機抽查信息的真實性,抽查面不少於申請學生的10%。抽查方式可為打電話、家訪、函詢等。

2、關於受助學生銀行卡:① 據工行人員介紹,學生本人一般已有工商銀行卡或工行社保卡(前幾年社保局聯合工商銀行已為每1位市民統一辦理了社保卡,如未領取的請諮詢戶籍地村委會或社保局);②確沒法提供銀行卡或社保卡的:未滿16週歲的受助生請於10月24日前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到雲浮市內工商銀行辦理銀行卡(或提供其監護人的雲浮市內工商銀行銀行卡);年滿16週歲的自行到市內工商銀行辦理銀行卡。

3、特別說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每人每學期 1500元,從2018年秋季起由所在村、鎮發放。

雲浮市鄧發紀念中學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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