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進行對外投資的公告

證券簡稱:柘中股份 證券代碼:002346 公告編號:2018-36

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進行對外投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1、為藉助專業投資機構提升公司的投資能力,加強公司在科技和創新產業的投資和發展能力,促進公司轉型,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公司出資人民幣30,000萬元與普通合夥人君信(上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信資本”)及蘇民開源無錫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民開源”)等共同投資設立蘇民投君信(上海)產業升級與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與君信資本及蘇民開源等共同對外投資。

2、根據《公司章程》、《中小企業板規範運作指引》及《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2 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等相關制度規定,本次投資在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須經過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4、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參與投資基金的份額認購或在該基金中任職的情形。

5、本次合作投資事項不會導致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一)執行事務合夥人及普通合夥人一

1、名稱: 君信(上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上海市黃浦區黃河路333號201室A區001單元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MA1FL40T5X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P1066511

5、註冊資本:人民幣1818萬元

7、營業期限:2037年5月25日

8、法定代表人:唐祖榮

9、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10、股東:唐祖榮、劉東傑、上海愛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1、經營範圍:股權投資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2、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君信資本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普通合夥人二

1、名稱: 蘇民開源無錫投資有限公司

2、住所: 無錫市錫山區安鎮街道丹山路78號錫東創融大廈A座1501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05MA1W8F6J6M

4、註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

6、營業期限:無固定期限

7、法定代表人:黃東峰

8、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9、股東:江蘇民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10、經營範圍:股權投資;利用自有資金對外投資(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的領域除外)。(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1、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蘇民開源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12、蘇民開源僅擔任本基金的普通合夥人,不承擔執行事務合夥人職責。截至目前,蘇民開源暫未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三)其他有限合夥人

(1)上海愛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名稱: 上海愛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泰谷路168號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132206393X

4、註冊資本:人民幣162192.2452萬元

6、營業期限:無固定期限

7、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8、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9、經營範圍:實業投資,投資管理,外經貿部批准的進出口業務(按批文),商務諮詢。【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0、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上海愛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2)蘇民資本有限公司

1、名稱: 蘇民資本有限公司

2、住所: 無錫市濱湖區建築西路777號A3幢21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11MA1TAXUF3M

4、註冊資本:人民幣50000萬元

6、營業期限:2037年11月19日

10、經營範圍:投資管理,股權投資,實業投資,利用自有資金對外投資;供應鏈管理服務;紡織、服裝及家庭用品、皮革製品、化工產品及原料(不含危險品)、建築材料、生鮮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金屬及金屬礦石的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企業管理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1、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蘇民資本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3)上海黃浦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名稱: 上海黃浦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住所: 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45號4108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1MA1FP6419G

4、註冊資本:人民幣61500萬元

6、營業期限:2067年03月06日

7、法定代表人:臧蕙玲

8、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9、股東:上海市黃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10、經營範圍:股權投資及股權投資管理,資本運作與資本管理,資本投資,產業研究及相關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1、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上海黃浦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4)江蘇徐州老工業基地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夥)

1、名稱: 江蘇徐州老工業基地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夥)

2、住所: 徐州市泉山區建國西路錦繡嘉園8號樓1-2406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300MA1N0CPG2H

4、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8日

5、合夥期限至:2026年11月6日

6、企業類型:有限合夥企業

7、合夥人:徐州市國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江蘇省政府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江蘇盛世國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8、經營範圍:從事股權投資活動、相關諮詢業務以及相關投資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江蘇徐州老工業基地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夥)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5)上海臨港智兆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名稱: 上海臨港智兆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住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南匯新城鎮環湖西二路888號863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MA1FL3GU29

5、合夥期限至:2027年01月15日

6、合夥人:上海臨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臨港管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7、企業類型:有限合夥企業

8、經營範圍:股權投資,實業投資,投資管理。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上海臨港智兆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6)衡山(上海)實業有限公司

1、名稱: 衡山(上海)實業有限公司

2、住所: 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55號乙樓A2050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25887433228

4、註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

5、成立日期:2012年01月18日

6、營業期限:2032年01月17日

7、法定代表人:錢文躍

8、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9、股東:上海市衡山(集團)公司、上海大廈

10、經營範圍:實業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商務諮詢,旅遊諮詢(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建築裝飾工程(憑許可資質經營),室內裝潢,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除專控)、五金交電、工藝美術品、日用百貨、電器設備、食用農產品,石油製品(除專控)、燃料油(除危險化學品)、化工產品(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製毒化學品)的銷售;保潔服務,機電設備維修(除專控),會務服務,展覽展示服務,婚慶禮儀服務,授權範圍內的房屋租賃,菸草專賣零售(取得許可證件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食品銷售 。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1、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衡山(上海)實業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7)上海愛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名稱: 上海愛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上海市松江區滬松公路1399弄68號20樓03室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7779781057D

4、註冊資本:人民幣2500萬元

5、成立日期:2005年08月30日

6、營業期限:2025年08月29日

7、法定代表人:施永雷

8、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9、股東:鬱瑞芬、施永雷

10、經營範圍:投資管理,商務諮詢服務(除專控)。電子產品,通訊器材,電腦軟件及耗材,日用百貨,服飾,五金百貨的銷售。室內裝潢、設計、施工。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1、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說明:上海愛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1、合夥企業名稱:蘇民投君信(上海)產業升級與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主要經營場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100號三層02單元

3、合夥企業目的:主要是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實現資本增值

4、基金組織形式:有限合夥企業

5、經營範圍:股權投資管理

6、執行事務合夥人:君信(上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規模:合夥企業的目標募集規模為人民幣15億元(含擴募期),首期募集規模不低於10億元(不含本數)。

各合作方名稱及出資比例如下:

8、投資方向:

(1)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備以下特徵的企業:具備領先技術、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健康、管理團隊優秀、處於快速成長期和擴張期的企業。

(2)投資國家核心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消費和服務升級及節能環保行業或領域,處於VC( B 輪及以後)、PE、Pre-IPO階段的項目或企業。在不影響合夥企業投資業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將合夥企業的閒置資金用於購買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央行票據、貨幣基金、協議存款、保本性銀行理財產品等低風險高流動性的產品,以降低資金沉澱成本。

(3)本合夥企業主要投資方式為股權投資,即以本合夥企業的名義通過認購新增註冊資本、股權受讓、認購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權益等方式向被投資項目進行投資,並取得被投資項目相應比例的股權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權益(如公司的可轉債)。合夥企業以可轉債方式進行投資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基金實繳出資總額的20%,且借款期限不得超過18個月;其中,以二級市場發行的可轉債為投資標的的,應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9、投資限制

合夥企業不得從事以下事項:

A.對外舉債;

B.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

C.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D.從事不動產投資;

E.單個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超過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20%;經投決會全體委員一致同意的,單個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限額可上調至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30%;

F.進行期貨交易、期權交易、遠期合約等衍生證券交易;

G.投資二級市場股票(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份除外)、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託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但在符合法律、規範性文件及國家政策規定的情況下,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通過協議轉讓、大宗交易等方式受讓、投資上市公司股份。

H.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

I.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J.發行信託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K.循環投資;

L.從事其他本協議約定的投資範圍以外的投資;

M.從事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它業務。

10、基金管理:

合夥企業聘任君信資本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且此聘任未經全體有限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改變。基金管理人君信資本負責中基協相關係統的基金產品備案與變更登記、定期信息填報與披露等事宜。

合夥企業設投資決策委員會。投決會共由6人組成,基金管理人君信資本委派3名委員,普通合夥人蘇民開源委派1名委員,認繳出資額最高的有限合夥人委派1名委員,兩名普通合夥人共同確定的具有較強影響力和專業能力的有限合夥人委派1名委員,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投決會的管理。投決會職權範圍內的決策事項需由全體投決會成員投票表決。投決會不設棄權票,表決採取4/6通過制,即六位投決會委員中四位投贊成票可以通過該決策事項。其中在審議合夥企業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企業對各合夥人有關聯關係的主體進行投資)情形時,存在關聯關係的合夥人委派的投決會委員應迴避表決,普通合夥人蘇民開源委派的投決會委員享有一票否決權。如果因迴避表決,致使出席投決會成員的人數不足四人,則該項目應提交合夥人全體會議決定,此時普通合夥人蘇民開源同樣享有一票否決權。

基金管理人應在合夥企業首次交割日起組建顧問委員會。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確定顧委會的人員及構成、指定顧委會主席並負責顧委會的管理。顧委會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顧委會會議;顧委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顧委會委員共同推舉一名委員召集和主持顧委會會議。

11、出資方式及進度:

(1)合夥人按照執行事務合夥人的要求繳付出資。有限合夥人的實繳出資額應與其認繳出資額的比例相等,普通合夥人應在有限合夥人首次繳付出資前,足額繳付其全部認繳出資額。

(2)合夥企業成立後,執行事務合夥人有權於其認為合適的時機獨立決定宣佈合夥企業的首次交割,並向全體有限合夥人發出首次繳款通知書,首次繳款金額為各合夥人認繳金額的20%。首次繳款通知書規定的出資期限的最後一日為首次交割日(以下簡稱“首次交割日”)。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按首次繳款通知書繳款前,普通合夥人應當已經足額繳付其全部認繳出資並向有限合夥人提供銀行進賬憑證。執行事務合夥人有權在首次繳款金額使用款項超過70%時向全體有限合夥人發出第二次繳款通知書,第二次繳款金額為各合夥人認繳金額的40%。執行事務合夥人有權在首次繳款金額、第二次繳款金額累計金額使用款項超過70%時向全體有限合夥人發出第三次繳款通知書,第三次繳款金額應當為各合夥人剩餘認繳而未實繳款項。

(3)繳款通知書應載明下列要素,首期繳款通知書應較交割日至少提前15個工作日送達合夥人,第二次及第三次繳款通知書應較交割日至少提前30個工作日送達合夥人。

A.認繳總金額;

B.繳付出資的時間;

C.應繳付的金額;

D.收款賬戶;

E.執行事務合夥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12、合夥期限:

(1)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為自本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5年,其中前2年為投資期,後3年為退出期。

(2)根據項目退出需要,合夥企業的退出期經合夥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一致同意可延長一年,經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同意可再延長一年。在合夥企業的以上延長期間不收取管理費。

13、會計及報告:

(1)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在法定期限內保留會計賬簿,作為向全體合夥人提交財務報表的依據。該會計賬簿置備於執行事務合夥人的住所。

(2)合夥企業的會計年度與日曆年度相同,但首個會計年度自合夥企業成立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止。

(3)合夥企業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後,聘請在中國境內的一家聲譽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合夥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4)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之內以信件、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其他合夥人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並在每半年結束後的合理時間內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財務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合夥人資本明細表);

B.投資目錄(投資明細表);

C.損益表(運營明細表);

D.資本賬戶餘額及變動(合夥人資本變動明細表);

E.現金流量表。

(5)有限合夥人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的前提下,應有權在工作日時間內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就與其合夥企業權益相關的合理事項在執行事務合夥人的住所處查閱或複印合夥企業的會計賬簿。對有限合夥人提出的質詢,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做出回答。

14、管理費:

(1)作為基金管理人提供本協議項下基金管理服務的對價,自合夥企業首次交割日起,合夥企業應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基金管理人有權要求合夥企業將管理費支付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賬戶。除非經基金管理人同意減免,年度管理費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投資期內,年度管理費應為全體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二(2%)。

B.退出期內,年度管理費按照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額減去已經退出並分配的投資項目的投資成本部分的百分之二(2%)收取。如合夥企業實繳出資額減去已經退出並分配的投資項目的投資成本在某個管理費預提期間內發生變化的,管理費應就不同合夥企業實繳金額減去已經退出的投資項目的投資成本對應天數按日分段計算。

C.延長期不收取管理費。

(2)合夥企業的管理費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A.合夥企業成立當年的管理費(即首期管理費)由管理人從首期出資額中提取,預提期為首次交割日起12個月。該筆管理費應於合夥企業具備支付條件時一次性支付,且不晚於首次交割日後第10個工作日;後續加入的有限合夥人應承擔的首期管理費,按照上述第(1)款約定比例,自首次交割日起計算12個月,且不晚於管理人通知的繳付期限支付。基金管理人可以決定自該後續有限合夥人實際繳付後續募集出資之日起,計算其後續募集出資部分的管理費。

B.合夥企業成立當年以後的管理費,以12個月為期間,於前一預提期屆滿後預提,並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若預提期內所餘合夥企業經營期限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所餘日數按日計算。

C.合夥企業在管理費到期應付時應立即支付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賬戶。

(3)每一管理費支付日及合夥企業合夥期限屆滿之日,合夥企業應當對應付管理費進行結算,若基金管理人實際獲得的管理費超過按照協議計算的管理費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於該管理費支付日或合夥企業合夥期限屆滿之日向合夥企業退還超出部分。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均不會限制基金管理人以任何理由使用全部或任何部分管理費,基金管理人有權自行支配其應收取的管理費。

15、收益分配:

(1)投資收益

A.每一投資項目的投資所得扣除該投資項目的相關費用、應繳稅費和額外支出後為投資收益。

B.項目中獲得的投資收益,根據下述約定進行分配。

(2)現金分配

A.項目退出後,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在合夥企業的投資項目退出獲得可分配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企業從其處置投資項目獲得的收入、合夥企業從其投資運營活動獲得的分紅、股息、利息、其他類似的現金收入等)後30日內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制定分配方案,並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向各合夥人進行分配。執行事務合夥人將根據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按照以下順序進行現金分配:

a.首先,實繳出資返還。向全體合夥人按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直至全體合夥人收到的現金分配數額等於其各自的實繳出資額。若單個投資項目現金分配未能使全體合夥人收回其實繳出資額的,則由下一個退出的投資項目現金分配來彌補全體合夥人未收回的實繳出資額,以此類推,直至全體合夥人收回其全部實繳出資額,再執行下一分配步驟;

b.其次,向全體有限合夥人分配(按其各自的實繳出資額比例),直至該等分配額達到全體有限合夥人實繳出資額的基礎收益。全體有限合夥人的基礎收益是指就全體有限合夥人每日累計實繳出資額扣除其根據A款分配的金額後的餘額為基數,按8%/年基礎收益率(按單利計算,下同)計算得出的金額(按一年365天計算),起始時間按各有限合夥人實際出資之日(實際出資之日為該有限合夥人出資實際支付至募集資金賬戶之日,下同)起計算,至分配收益支付至該有限合夥人指定賬戶之日止;

c.然後,向普通合夥人分配,直至該等分配額達到普通合夥人實繳出資額的基礎收益。普通合夥人的基礎收益是指就普通合夥人按每日實繳出資額扣除其根據A款分配的金額後的餘額,按8%/年基礎收益率(按單利計算,下同)計算所得的金額(按一年365天計算),起始時間按各普通合夥人實際出資之日起計算,至分配收益支付至該普通合夥人指定賬戶之日止;

d.最後,完成上述分配之後,若有餘額(“超額收益”),則餘額的80%由各有限合夥人按其屆時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餘額的20%分配至基金管理人。

16、虧損分擔

(1)合夥企業用於運營及對外投資的資金應均來自於各合夥人之出資,除非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企業不得以舉債方式籌措資金,使合夥企業揹負債務,否則該等債務應由執行事務合夥人自行承擔。

(2)合夥企業債務應先以合夥企業的財產償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合夥企業的虧損,由全體合夥人以各自認繳出資額為限按照認繳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17、退出機制

合夥期限屆滿前,合夥企業可以選擇適當的退出機制退出所參與的投資項目,以實現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

(1)被投資項目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或公開的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合夥企業可依法通過證券市場或公開的股份轉讓系統,出售其持有的投資項目的股份;

(2)出售或轉讓其持有的投資項目的股權或合夥份額;

(3)被投資項目減資或清算;

(4)中國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18、協議簽署及進展情況

公司已於2018年11月10日與君信資本等合作方簽署蘇民投君信(上海)產業升級與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

蘇民投君信(上海)產業升級與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已於2018年11月11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四、本次投資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1、對外投資的目的

公司本次參與共同設立的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家核心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消費和服務及環保產業領域內具備領先技術、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健康、管理團隊優秀、處於快速成長期和擴張期的企業,有助於公司提升公司的投資能力,加強公司在科技和創新產業的投資和發展能力,促進公司轉型,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

2、存在的風險

基金在投資過程中會受到宏觀經濟的影響,投資標的選擇、行業環境、投資標的公司經營管理、交易方案等帶來的不確定性可能導致投資回報期較長,流動性較低等風險,可能導致基金無法達到預期收益的風險。

針對上述風險,公司將督促君信資本積極履行執行事務合夥人職責,密切關注政策變化、市場情況,關注基金資金募集後管理情況,關注標的項目的甄選、投資的實施過程以及投後管理的開展,切實降低和規避投資風險。公司也將積極關注合夥企業的運作情況,督促執行事務合夥人防範各方面的投資風險,維護公司投資資金的安全,並分階段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不處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以及將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後的十二個月內;

公司承諾在此次認繳出資額,參與投資基金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或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者歸還銀行貸款。

4、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外投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擬投資金額不會對上市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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