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男子人車都在西安 卻在黃龍出現交通違法記錄

10月7日,自己和車都在西安,卻出現一條在黃龍縣境內的交通違法記錄,這讓貨車車主楊先生百思不解。

莫名其妙的一條

車輛異地違法記錄

楊先生是渭南澄城縣的一名貨車車主。10月中旬,他的駕駛證到了審驗期限,發現有一個違法記錄:違法時間是10月7日7時34分,地點是201省道260公里,違法詳情是安全設施不全,罰200元,不扣分。“這個地點我也不知道是哪裡,但10月7日、8日,我和車都一直在西安。”楊先生說,當時急於審驗駕駛證,就自己繳了罰款。

但心裡一直犯嘀咕的楊先生還是希望搞清楚這次違法記錄到底是怎麼回事。聯想到9月29日曾在黃龍縣因交通違法被罰,與交警鬧過不愉快,楊先生撥通了黃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的電話,經核實,10月7日的車輛違法地點確實在黃龍境內,也就是他曾被交警罰款的同一路段。“那天是從澄城縣拉貨去榆林,經過黃龍縣。”楊先生介紹,當時一路上不少貨車都被交警攔下,“好像是這段路限行不讓過,所以每個經過的貨車都要罰200元。”楊先生說,當晚是交警現場開罰單,他刷卡繳了罰款。“繳了錢,覺得憋屈,就嘟囔了幾句。”楊先生說,結果被交警聽見了,對方非常生氣,表示要讓所有車都不準通過該路段了,“我趕緊給交警道歉,跟他說我錯了,別影響了大家。”楊先生說,說了些好話,對方放行了。

希望給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

聯想起這次事件,也為了弄清究竟怎麼回事,楊先生專門打電話到黃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未果,他就將此事反映給了延安市紀檢委,他認為不能排除黃龍當事交警私開莫須有罰單。

不久後,一個自稱為黃龍縣交警的男子聯繫到楊先生,向他致歉。楊先生提供的通話錄音顯示,對方表示,10月7日的違法記錄就是9月29日的那個,因為國慶節期間他們的違法錄入系統出了故障,所以直到10月7日才錄入。9月29日那次違法罰款現場已繳,網上出現的違法記錄導致楊先生又繳了200元,對此,來電交警表示,系他們工作失誤造成,可返還200元,甚至可登門道歉。

楊先生說,兩次罰單他都有,交警說兩者是同一違法,但兩次罰單的單號卻不相同,10月7日的違法記錄顯示違法時間是當日上午7時34分,但當時的楊先生及車輛均在西安。對此,來電者未予說明,只說工作失誤,請楊先生原諒。

而後,楊先生手機上的另一段通話錄音顯示,一個自稱與楊先生朋友相熟同時與交警相熟的男子表示,“都是朋友,錢給你退了,算了吧。”然而,楊先生並未答應對方。“我就是希望有關部門給我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

11月10日,華商報記者聯繫到黃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曾致電楊先生解釋此事的工作人員,對方強調已做過解釋,隨後掛斷電話。截至昨日發稿,記者亦再未接到對方任何回覆。(華商記者 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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