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司法評估招標公告10.15

慈溪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司法評估招標公告10.15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評估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委評350.351.361.369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寧波地區的資產評估、保險公估機構:

我院在辦理的慈溪市白沙路徐瑩化纖加彈廠與慈溪市白沙路金利妹織造廠、寧波華泰半導體有限公司、華先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慈溪市白沙路一本針織廠與慈溪市白沙路金利妹織造廠、寧波華泰半導體有限公司、華先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中林與慈溪市周巷索億紡織廠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中鐵五洲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與寧波市跨越速運有限公司、寧波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海支公司、趙衛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決定以招標確定資產評估、保險公估機構,對相關火災損失進行評估【評估內容:1、對慈溪市白沙路徐瑩化纖廠因2018年3月9日火災導致的財產損失進行評估;2、對慈溪市白沙路一本針織廠因2018年3月9日火災導致的財產損失進行評估;3、對範中林承租慈溪市佳雯化纖紡織廠房屋內過火財產損失進行評估;4、2018年5月29日浙BX7118車輛與浙A9C013車輛在慈溪濱海開發區沿海北線與伏龍路口交通事故導致路面汙染受損修復金額進行評估。

】。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資產評估、保險公估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 10月22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收費以《浙江省物價局關於制定資產評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90號)(後簡稱90號文件)基礎上下浮,高於90號文件收費的為廢標,收費計算標的額以評估額為準。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

2、 報價應為90號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動產評估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視頻費用另行計算,以530元/個計算;房地產測繪另計。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若產生清點費用另計。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評估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25日內完成本案的評估,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評估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評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評估結束後,將評估報告、視頻資料、照片,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委評350.351.361.369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8、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鑑定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法委鑑310.311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內的文書鑑定(書寫時間)機構:

我院在辦理王建芬與陳玉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寧波銳邦軸承有限公司與趙列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決定以招標確定文書鑑定(書寫時間)機構,對相關內容進行鑑定【

鑑定內容:1、對轉讓書內容、清條中除收款人欄“王建芬”之外的其餘內容及清條收款人欄“王建芬”是否系同一時間所書寫記性鑑定,若不是同一時間所書寫進行鑑定;2、送貨單下方“收貨單位蓋章”處“趙列飛”的簽名是否為其本人所書寫進行鑑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文書鑑定(書寫時間)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 10月22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參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於規範和完善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服務收費的通知》浙價服【2017】81號基礎上直接報價,高於該文件收費的為廢標。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鑑定或顧問,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爭議金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鑑定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30日內完成本案的鑑定,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鑑定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鑑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鑑定結束後,將鑑定報告,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鑑310.311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8、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鑑定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法委鑑316.317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中的產品質量鑑定機構:

我院在辦理王斌與寧波櫻花家電製造有限公司、武漢櫻花家電製造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系列,決定以招標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對相關產品質量進行鑑定【鑑定內容:1、訴爭涉案的櫻花洗衣機(型號為XQB65-618 6.8公斤)耗電量、用水量、洗淨比、洗滌/脫水容量是否與產品標識相符合,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涉案的脫水機(型號為櫻花T98-1088)脫水容量與產品標識是否符合,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進行鑑定;2、涉案櫻花冰箱型號為BCD-98b的容積是否與產品標識相符合,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鑑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 10月22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收費行業規範為準,若無行業收費意見的直接報價。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鑑定或顧問,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爭議金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鑑定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30日內完成本案的鑑定,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鑑定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鑑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鑑定結束後,將鑑定報告,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鑑316.317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8、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鑑定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法委鑑315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中的產品質量鑑定機構:

我院在辦理公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耕德電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決定以招標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對相關產品質量進行鑑定【鑑定內容:1、訴爭涉案的10(N)插頭上蓋模具、10(N)插頭下蓋模具的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鑑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 10月22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收費行業規範為準,若無行業收費意見的直接報價。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鑑定或顧問,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爭議金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鑑定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30日內完成本案的鑑定,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鑑定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鑑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鑑定結束後,將鑑定報告,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鑑315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8、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鑑定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法委鑑307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中的產品質量鑑定機構:

我院在辦理浙江金業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與台州鼎航模塑有限公司定做合同糾紛,決定以招標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對相關產品質量進行鑑定【鑑定內容:1、訴爭涉案的模具一套是否符合雙方合同(及電子文檔交流中確定)約定的技術標準進行鑑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 10月22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收費行業規範為準,若無行業收費意見的直接報價。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鑑定或顧問,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爭議金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鑑定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30日內完成本案的鑑定,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鑑定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鑑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鑑定結束後,將鑑定報告,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鑑307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8、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對外委託司法鑑定招標通知書

(2018)浙0282法委鑑308號

浙江法院公開網中的產品質量鑑定機構:

我院在辦理慈溪市藝翔模具有限公司與寧波光之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糾紛,決定以招標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對相關產品質量進行鑑定【鑑定內容:1、訴爭涉案的模具(PVJB-JA001上蓋、底座各一副),底座模具生產的產品存在飛邊現象的原因分析鑑定(底座模具),上蓋模具尺寸是否符合原、被告涉案合同(及電子文檔交流中確定)約定的標準,上蓋模具進膠口的改動是否會影響上蓋模具尺寸變化(上蓋模具)進行鑑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院決定在名錄內的機構,以招標方式確定產品質量機構,得分最高的機構中標(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中關於加分)。各單位在本院官網看到招標通知書後,即可進行報價(報價要求詳見報價說明)並將投標報價書密封后於寄至我院,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 10月22日下午4時(以我院收到材料為準),逾期視為放棄,開標時間為:2018年 10月23日上午9時30分,中標單位將在詳見慈溪市人民法院官網 http://fayuan.cixi.gov.cn/招標公告欄公示,我院將出具司法評估委託書,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電話/傳真:63912659, 聯繫人:方侃樂 通訊地址: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405室 現場遞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樓三樓執行辦事大廳談話(詢問)室1

本院監督電話:63912788

報價要求

1、 報價收費行業規範為準,若無行業收費意見的直接報價。報價書應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廢標。總分相同的機構,以標書先後順序確定中標單位,若無法區分先後的,則搖號確定中標單位。投標單位應先自行檢索涉案標的是否曾經做過鑑定或顧問,若存在迴避情形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應當主動迴避而未迴避且加以隱瞞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2、 報價應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計算公式(若確實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計算支付)報價=(爭議金額*計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個百分點加0.6分,該項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該項分最高60分。

3、 中標單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鑑定委託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標機構應在30日內完成本案的鑑定,各機構應在報價標書中註明完成本案鑑定的時間。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鑑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追究責任。鑑定結束後,將鑑定報告,報告電子版一併按照委託書也在名的要求予以報送。

4、 中標單位受理委託後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寧波市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和《寧波市人民法院入冊司法鑑定、拍賣機構監督管理規定》等其他規定實施評估。

5、 各單位一經投標則視為認同《慈溪市人民法院關於招標確定鑑定、評估機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6、 各單位的通訊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開網”平臺提供的聯繫人手機號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標結果我院將在本院官網上公佈。

7、 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信封上用黑筆註明“2018浙0282法委鑑308號投標”,封口處加蓋公章,因投標單位未註明該標識導致報價書提前被拆封的,則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8、 本次招標全程接受本院監察室的監督。監督電話:6391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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