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囚犯回家過年,結果如何呢?

丿ZouJunWei丶


話說公元632年(貞觀六年),臨近年關的一天。心血來潮的唐太宗李世民,突然翻閱起了京師長安監獄裡400餘名死囚的犯罪檔案。

經過複審太宗發現,這些死囚大多都是隋末唐初天下大亂時,因生計所迫走上的犯罪道路。亂世用重典,官府出於穩定地方局勢的考慮,於是較多使用輕罪重罰的手段懲戒犯罪行為、殺一儆百。


但此時的大唐立國已達十五六年,平定王世充、竇建德、蕭銑、劉黑闥等割據勢力的時日也過去了許久,帝國各地逐漸趨於穩定。如何儘快恢復社會生產秩序,使老百姓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成為了唐政府迫切解決的頭等大事。面對眼前這400餘名死囚犯人,李世民突發奇想,下令將這些死囚釋放回家與親人團聚,約定來年如期回到監獄伏法受刑。

這便是發生在唐太宗身上,著名的“四百死囚來歸獄”典故。結果第二年,脫離了政府監控的400餘名死囚,因感念報答太宗寬大為懷的信任和體恤之情,無一逃跑全都按年前約定的期限回到了監獄。深受感動的李世民,索性乾脆宣佈赦免他們歸鄉為民。


太宗的這一決定,在稱頌他的人看來是愛護百姓的崇高善舉。封建帝王治理國家臣民的手段,本來就是漢宣帝總結的“霸王道雜之”,既有法家“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嚴刑峻法理念,也有儒家“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的思想改造、道德教化途徑。太宗通過體恤和信任感召死囚犯人,正是從法律上踐行寬仁慎刑的治國精神。

隋朝煬帝時期,政府以嚴刑峻法治國。中央政府把生殺大權下放到州縣,地方官徇私舞弊、草率判決的情況時有發生。殘酷的法律嚴重激化了社會矛盾,導致各地反隋起義此起彼伏,迅速呈現燎原之勢,從而使得隋帝國成為繼秦帝國之後,另一個二世而亡的短命王朝。


李世民上臺執政以來,貞觀君臣從緩和隋末以來民眾與政府緊張的社會矛盾出發,以寬仁慎刑的精神制定了《貞觀律》。禁止屈打成招的刑訊逼供,凡是重大案件大理寺都要嚴格複審,對於涉及死刑判決的案件更是要報皇帝處審核3~5次,力求減少、糾正冤假錯案。唐太宗釋放400死囚的決策,其出發點正是有鑑於此。

然而,歷史永遠都是勝利者書寫的,是任人隨意打扮的小姑娘。唐太宗在位期間所做影響惡劣的事,其中之一便是逼迫房玄齡給他看“起居注”。為了讓李世民滿意,房玄齡不得不將原先的記錄加以刪減、美化,從此首開皇帝篡改歷史的先河。

“四百死囚來歸獄”事件,在後人看來實在太過完美、偉大得不可思議。於是有觀點推測,整件事前前後後都是李世民自編自導的形象工程。四百死囚也許都處在官府的嚴密監控之下,第二年按時押回,以此來完成“皇帝的仁善愛民”和“死囚深受感召下的輕死重信”,從始至終都是一場欺世盜名的形式主義作秀。

歐陽修和王夫之的觀點認為,李世民在這件事上是拿法律當兒戲,來粉飾貞觀年間的社會氣象和自身的高大形象。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陽修還專門為此寫了一篇《縱囚論》,狠狠得把李世民批駁了一番。


竹山清溪澗


公元632年(唐貞觀六年),過年前的一天,唐太宗李世心情不錯,適逢檢錄死囚名單,看著這些名字和名字背後的案例,心下有些不忍。

他下令提審了幾人,發現其中似乎也沒有真正的窮兇極惡之徒,思前想後,腦海大開——放死囚回家過年!與家人團圓!前提條件就是大家得嘗心願後,都必須保證明年準時回來,回來幹嗎?該砍頭還是要砍頭的嘛,規矩不能壞!全國報上來將近四百個名單。執行!

來年秋天,所有囚犯“居然”都回來了,李世民很感動,教化這麼成功,我都要佩服我自己了!獎罰一定要分明,他們理應為自己的誠實守約而受到獎賞!放了!都回家吧,你們的餘生,還可以過很多個大年!

“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白居易深情的吹捧。頭一句也有出處,太宗在早年,也曾任性的遣散了三千宮女,任她們出宮與家人團聚。

多麼和諧的社會!何其博大的胸懷!大唐盛世嘛!

到了北宋,心機男歐陽修提出了自己的質疑:老李啊老李,你的心思我懂,你這分明是在作秀!搞面子工程!

歐陽修的觀點得到了王夫之的認同,王夫之補充解釋:你李世民鑽透了死囚的心理,死囚們未必不會揣摩你的心理,大家逢場作戲,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乾脆就這樣假設好了,有能耐你老李把迴歸的死囚全部問斬一個不留。然後你明年再來這麼一出,要是囚犯還積極回來,那才是真正成功的完成教化!


歷來現實


事情是說在唐貞觀六年年末(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審查複核案件。當唐太宗李世民看到30多個死囚時,覺得很是可憐,就下了一道聖旨:“把這些死囚一律放回家,與家人團聚,一年之後的秋天來京城執行死刑。”

接著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國的死囚都放回去,來年都到京城,一起問斬。於是乎,全國390個死囚都回了家。唐太宗李世民他在位期間,朝廷每處決一名重囚犯,他都要求“三覆五奏”,並把死刑的終審權收歸中央,以免出現冤假錯案。他還一再告誡大臣們說:“死者不可復生,用法務在寬簡。”

不過當時皇帝的這一做法還是引起了一片譁然。因為夠得著判死刑的,除了一些真的被冤枉的,肯定都是罪大惡極之人。這些死囚可都會有一些殺人越貨、強盜無恥之徒。一旦放縱他們,豈不天下大亂。

而更為關鍵的是,這個命令沒有保障措施,也就是說沒有警察跟著,全靠自覺。如果讓一個人去相信死刑犯的保證,我估計他自己心裡也犯怵,但是唐太宗還是這樣做了,放這些人回去。

後來的結果是“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也就是說被放回去的全國390個死囚,在沒有人帶領,也沒有人監督的情況下,都自己按時從全國各地返回長安,沒有一個逃跑或隱藏的,最後太宗將這些死囚們全都赦免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太宗貞觀十三年(貞觀元年是指唐太宗執政的第一年,即公元627年),全國戶數恢復至304萬,人口達1235萬人。差不多一千萬人中,只有390人被判死刑,可見當時真的可能有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景象。

在貞觀時期,可以說是基本上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官員執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又反覆思考,慎之又慎。唐太宗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法務必寬大簡約。"由於唐太宗的苦心經營,貞觀年間法制情況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據史書記載,貞觀三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

唐帝國的存在,以它包容的態度,創造了我國古代的一個輝煌的時代,那是真正的萬國來朝。許多人可能會疑問,前面放那些人回去還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赦免那些人,那麼如何對那些被害人交代呢。想想可能是唐太宗從大局層面上出發,想要樹立起社會的品德標杆吧。

總的來說,唐朝的貞觀之治是我國古代王朝的一個巔峰。而英國那個時候扒竊或偷食物可以處死刑、超過40先令的盜竊一般都可以判處死刑。曾有人因為盜竊一頂帽子、一塊手絹、甚至一片牛肉而被處死。一直到到1801年,13歲的布朗寧因為偷了一個調羹而被絞死(PS:例子來自天涯社區)。


小王子木有錢


這個題目很是讓人喜歡,雖然我不是學歷史的,可能歷史也不是特別的好,但是有關於這一段的歷史我還真就是那麼湊巧的看了一下,當時是因為好奇,李世民為什麼那麼有信心那400死囚犯就能夠回來呢?

這件事情發生在貞觀七年,大概是在公元633年,臘月的時候,這快過年了,怎麼著也要下去自己管轄的地方去看看是不是,這天就那麼湊巧的去視察朝廷的監獄,在這個大牢中有400名,等待執行死刑的犯人,我們都知道唐太宗在位的時候是不主張嚴刑酷法的,所以對於死刑的審核也是極為的慎重,因為事關人命,不可以輕易的做決定,所以在唐太宗在位的時候死刑審核的程序上,規定要實行三複奏,向皇帝報告三次,反覆核實,務求不冤殺一個好人。後來,他覺得三複奏還不夠,又規定了五復奏。扯得有點遠了,咱們話說回來啊,唐太宗認為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唐太宗問這些死囚對自己的罪責有沒有異議,四球門都說沒有任何異議,但是就是想再回家看望一次家中的父母妻兒。唐太宗內心糾結了很久,最後決定還是讓他們回家,與家人共度最後的幸福時光,但必須遵守一個約定:來年九月初四準時自行返獄伏法!瞬間朝廷的官員不斷的上書反對,希望皇上能夠收回成命,最後唐太宗還是頂著壓力把人放了,最後沒想到所有人都遵守約定回來赴死,最後因為信任,唐太宗把這些人都放走了。


藥療君


這段歷史似乎聽過,我個人覺得並不靠譜。這是嚴重美化唐太宗李世民的,大家都應該非常清楚,李世民篡改歷史的是他常用的手段。

隱太子李建成,齊王李元吉已經被他黑得不能再黑,現在史學界就已經基本上達成了共識。

按照我個人的理解,唐太宗放死囚肯定有條件的,肯定有讓死囚就不得不回來的條件。有條件限制,他才可以放心的做這一件事,而且可以為自己撈到很好的名聲。

唐太宗是千古一帝,這個也是勿庸置疑的。貞觀之治也不是吹的。大唐盛世是他開創。


但是凡人物都有好幾面。

後來我想到了文王畫地為牢,儒家經典裡常常出現,其實仔細想一想,靠譜嗎?

所以綜上所述我對唐太宗釋放400死囚此事持懷疑態度,對其真實性抱有質疑。幾千年來,人心是沒有變的,科技是發展的,工具是進步了。人依舊還是那樣的人。


知常容


歷史上曾經發生過一件神奇的事。

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翻閱死刑犯名單的時候,突然同情心氾濫,決定讓他們回家過年,那這些犯人後來都怎麼樣了呢?

秋後問斬

公元632年,馬上就要過年了。

為了展現親民愛民,唐太宗決定親自看死刑犯的名單,一想到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他們卻還要在牢房裡,瞬間淚目,決定放這390名犯人回家過年,還跟這些犯人約定,明年秋天再回來審判。

這件事情已經夠震撼的了,但是接下來李世民幹了另一件事。

他下令,以後所有的犯人都可以享受這個待遇,都等到秋後問斬。

雖然跟犯人都有約定,但怎麼會靠譜呢?

萬一有人逃跑,或者回去繼續殺人放火怎麼辦?

就連當時的歐陽修和王夫之,都站出來指責李世民做的不對。

但是奇蹟真的發生了,第二年秋天的時候,這390名犯人,自覺主動的返回京城,聽候發落,沒有一個人逃跑。

李世民看到之後,無比的感動,他心想這麼多人都願意聽我的,沒讓朕丟面子,我得知恩圖報啊,還你們一條性命。於是一道聖旨,把他們全部赦免了。

但是歐陽修跟王夫之,都認為李世民只在乎自己的面子,拿法律不當回事。大文豪歐陽修還專門寫了一篇《縱囚論》,把李世民狠批了一頓。

歐陽修認為,犯人就是犯人,小人就是小人,不能跟小人搞君子協定,就算小人受了約定,也改變不了小人的本性。

小夥伴,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愛問愛答


唐貞觀六年的某一天,唐太宗翻閱死刑犯的複查案件名單,看到這些死囚的故事覺得他們很可憐,心有不忍,於是挑了幾個人進行提審,發現他們也不是罪大惡極的人,所以下了道聖旨:放死刑犯們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但是明年一律準時回牢裡,繼續接受刑罰,該殺頭的殺頭。於是全國近四百名死囚犯全被放回了家。

起初唐太宗決定這麼做的時候,還是引起一陣軒然大波的,畢竟背叛了死刑的人都是犯了重罪的,如果放他們出來,很有可能繼續燒殺掠奪等,而且又沒有官差跟著,回不回來還是一說,僅靠死囚自己的承諾,還是不靠譜的,要是一大批人放出去後不回來了天下豈不是會大亂。

但唐太宗抵抗住了外界壓力,還是決定將死囚們放回家過年了。事實證明,唐太宗這步險棋走的還是對的。“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暫時放回家的三百九十名死刑犯們,在沒有監督管理的情況下,全都如期返回朝廷,沒有一個人逃跑、躲藏,唐太宗最後決定將這三百九十名死刑犯們全部赦免。

其實在唐太宗在位期間,唐朝的法律制度還是比較嚴謹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對於每一名重刑犯,都要求“三複五奏”,最終決定權還是在中央手裡,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產生。事實上,唐朝重行犯還是相對比較少的,總人口1235萬人,只有三百九十名死刑犯,可見當時的社會風氣還是很淳樸的。


老照片


結果就是這些死囚犯過完年後,按照約定的期限全部返還,無一人逃匿。太宗深受感動,於是下令把他們全部釋放了。

一、

乍看到這道題,覺得有點離譜。為此筆者特意去查了下相關的歷史典籍,沒想到歷史上確實存在。祥見於司馬光的《資治通鑑》:

辛未,帝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
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 上皆赦之。

大致意思是說:

貞觀六年,太宗親自審查監獄的刑犯。看到應該處以死刑的人,非常的憐憫他們,於是下令放他們全部回家,並告訴他們明年的秋天要回來受死。接著下令釋放全國被判死刑的犯人,放他們回家,約定一個期限,等到期了要求他們全部返還京都。

去年釋放的天下死刑犯共計三百九十人,這些人回家沒有士兵跟著,最後都按照約定的期限全部返還朝堂,沒有一人逃匿。太宗於是下令,將他們全部釋放。


二、

唐朝是一個開放的王朝,不僅體現在女性服裝上,更體現在思想上,而太宗則是貫徹這種思想的最佳實踐者。

太宗體恤將行刑的死囚,下令放他們回家和親人團聚,而死囚團聚後,選擇如期伏法來報答太宗的體恤之情和信任。這只是太宗倡導的仁德之舉中的其中一例。

公元628年,太宗還下令釋放宮女三千人,鼓勵他們走出王宮,去找尋自己的幸福,組建自己的快樂家庭。白居易的《新樂府》,還專門講述了這兩件事。

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新樂府》

可見,這兩件事在當時確實引起了比較強力的反響。


三、

從全國只有三百多名死囚犯這個數據來看,唐太宗在位期間的社會風氣還是比較好的。這和當時的法律也是分不開的。太宗在位期間,法律規定,對於每一名重刑犯,都要求“三複五奏”,最終決定權還是在中央手裡,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產生。

因為太宗實行的一系列親政愛民的政策,最終造就了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百姓安居樂業,社會風氣淳樸,史書上所說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大概也就是這樣的情景吧。


奇點歷史


唐太宗放400名死囚犯回家過年,讓他們第二年秋天之前回來受死。相信很多人都不相信吧,但是歷史上確實有這麼一件事,而且最後這些死囚犯全部都回來了。李世民也是當即赦免了全部犯人的死刑。這件事在《資治通鑑》裡面是有記載的,所以事情的還是可以考證的。

這樣的做法也是體現了李世民的愛護百姓之舉吧,更是體現了大唐文化的包納萬象,容納四海之意。

李世民在歷史上也是被任稱之為千古一帝的君主,雖然說他發動了玄武門之變,但是李世民當上皇帝之後的所作所為來說,確實算得上是千古一帝。使大唐文化影響到了全世界。現在國外有華人的地方,都叫唐人街。這個不得不說就是唐朝的功勞。

所以在當時來說李世民對待老百姓肯定還是非常愛護的,勤政為民,輕徭薄稅。這四百死囚犯能夠按時歸來,也是對於李世民的感激信任之情。

而且我們都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四百犯人本來就是死囚犯,都是有案卷的,所以說即使逃走也是很難的,海捕文書一下去,全國通緝。即使逃走了也是連累家人,自己一輩子也要過著擔驚受怕,四處漂泊的日子。而且都知道李世民愛民如子,所以一旦回來了,說不定還有機會。當然這些人死囚犯也算是賭對了,他們回來了之後李世民確實把他們都放了。


小伍講歷史


400死囚被李世民假釋回家過年屬實,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們居然在次年全部自動返回受死,李世民一高興,全部赦免了他們的死罪,而李世民卻被後來的歐陽修和王夫之臭罵了一頓!

我們先來看看事情的經過原委。


據《資治通鑑》記載:“(唐貞觀六年十二月)辛未,帝(唐太宗李世民)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

大體是說,公元632年12月22日(農曆),唐太宗為體現親民作風,親自過錄囚犯,看到一批按律處死的犯人,想到馬上就要過年,別人家庭團圓,他們卻身陷囹圄,靜待等死,頓時起了憐憫之心,於是大發慈悲,決定放他們回家與親人團圓,約定明年秋季返回就死。

這件事已足夠讓人驚詫,但李世民接下來乾的事更是驚世駭俗,他下令全國所有死刑犯都要享受這個待遇,等明年秋後問斬前,再讓他們返回京城受死!

類似的“君子協定”在古代並不罕見,但一般是流行在上層社會(君子士大夫階層)裡,堂堂一國之君居然和一幫死刑犯搞“君子協定“,這絕對是空前絕後,毫不靠譜啊!萬一這些人藉此機會逃之夭夭,甚至繼續作案犯罪,那豈不是大唐律法的恥辱和災難?

雖然很多官員們對此頗有微詞,但皇恩浩蕩,誰也不敢給李世民找不痛快,於是有關部門把390名死囚犯全部假釋回家,然後靜靜等待奇蹟發生的那一刻。

然而,奇蹟真的發生了。

《資治通鑑》:“(貞觀七年)九月……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這意思是說,去年那些被假釋回家的390名死刑犯,在無人監督和催逼的情況下,全都如期趕回京城,聽候發落,無一人藉機逃亡!

此時此刻,恐怕李世民本人也萬萬沒有想到。他震撼了,激動了,感動了,他感念於死刑犯們大義未泯,知恩圖報的精神,乾脆御筆一揮,宣佈390名犯人全部赦免,徹底釋放!你們知恩圖報,沒讓朕丟面子,朕也還你們一條性命!這將是一個名垂千古的佳話!

此事在歷史上一直被認為是法治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案例,認為法治約束和道德教化完全可以並行不悖,比如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就曾為此賦詩:“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直至近現代,有些監獄出於人性化考慮讓犯人回家過年,也是作為正面典型宣傳的。

但歐陽修和王夫之兩位大V認為李世民是拿律法作秀,搞面子工程,純屬沽名釣譽,歐陽修還專門寫了一篇洋洋灑灑的《縱囚論》,把李世民狠批了一頓。

歐陽修批判李世民的核心思想在於,死刑犯就是死刑犯,小人就是小人,你不能跟小人搞君子協定,否則就算這些小人遵守了約定,也改變不了他們的小人本性,你也是沽名釣譽!

歐陽修並不孤單,他的觀點得到明代大思想家王夫之的認同,王夫之還補充說“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爭誇者,必其詐也”,既然大家都誇獎你李世民,那就說明你這件事其中有詐!

其實歷代都不缺乏皇帝特赦囚犯的案例,幾乎都是被讚美鼓吹的 ,李世民的做法確有給自己邀買名聲的嫌疑,但自古以來哪個皇帝不是此中高手?李世民不過是用了一招世所罕見的特殊手段而已,這種手段只是特例,不可推而廣之,就連李世民也沒有讓它常態化。

道德和法制從來都不會涇渭分明,從來都是彼此影響,互相補充,歐陽修和王夫之對這件事的理解和批判,大多數還是出自書生意氣——你們都說李世民的好,我偏偏來一個反其道而行之——從這個角度看,他倆的觀點與標新立異、沽名釣譽的李世民又有什麼兩樣呢?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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